1、完善和标准干部考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提高干部考察质量,是搞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保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发后,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标准了干部考察工作的有关程序,使民主推荐、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走向制度化。公示制和试用期制的实行,又增强了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透明度,扩大了群众在选用干部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但干部考察仍不适为一个重要环节。通过考察,可以比较全面系统地了解干部在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的情况,不仅能了解到干部的八小时以内工作情况,还可以了解到八小时以外干部的生活、社交情况。但是,在市场经济迅速开展、社会开放程度日益提高的新形势下,由于受市场经济负面影响,一些人
2、的组织观念逐渐淡化,功利取向日益增强,在反映情况、评价干部时,对干部、对组织、对党的事业负责的意识日趋淡化,存在着以个人利益为是非标准,受小团体意识,害怕打击报复,送走“瘟神,疾贤妒能等心态影响,使干部考察时听到真话,掌握实情的难度越来越大。加上局部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不高,执行考察程序不够严格,或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结果造成考察失真,直接影响了考察效果。 如何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失实问题的发生,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综合素质好、有开展潜力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关键是要健全一套科学合理、量化准确、公开公平、职责明确的考察机制。 一、建立科学的干部考察综合指标体系。要制定不同类型干部的考
3、核方法和体系,减少考察过程中人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首先,将考察内容逐项分解成假设干个考察要素再进行科学地量化,在此根底上,对每项要素进行打分,最后根据每项要素的得分情况汇总评分,其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针对民主测评表工程设置过于笼统,思想政治素质评价过于抽象,以及得票率难以真实反映干部德才表现等问题,民主测评表应设计得更加科学合理,有些工程可以细化,使之更有针对性,同时又简便易行。 二、实行平时考察与任前考察相结合。要改变以往不换届不考察、不提拔不考察、不调整不考察的思维定势和工作方法,将考察工作日常化,随时了解领导班子整体和领导干部个人的动态变化,通过大量的信息积累,更加准确地了解班子
4、、认识干部,防止“一次考核定终身可能造成的失误。与干部的经常性考察与阶段性考察相联系,应对领导干部实行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由于当前经济活动的广泛、经济利益的复杂,对领导干部定期进行审计十分必要。一要坚持离任审计制度,未经审计的一律不得办理离任手续;二要实行年度审计,作为常规考察手段,及时了解干部的相关情况。 三、扩大干部考察范围,广泛听取意见。在纵向上,既要注意听取考察对象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了解其工作在全行业、全系统所处的位置,还要注意征求其下属的意见,了解其德、能、勤、绩、廉多方面情况。在横向上,既要到与考察对象业务工作往来较多的单位了解情况,还要听取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离退休老同志的意见
5、。同时要加强对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把干部的业余爱好、社会交往和个人家庭生活重大事项、家庭财产、个人婚姻情况的重大变化、子女上学就业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尽量防止“未发现不廉洁现象、“未发现以权谋私等过于笼统的结论性评价。 四、在考察工作程序及程序的执行上,必须更加严格、标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是党的干部工作的法规性文件,是目前干部考察工作最主要的政策依据。只有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来把握考察工作的全部过程和各个环节,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程序,才能有效地防止考察工作出现失误。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根底上,随着干部考察工作的改革、创新,应努力扩大民主,逐
6、步实行考察工作预告制,即在考察前,将考察对象、拟任岗位以及相关程序提前向被考察单位通报,增加考察工作的透明度,以利于群众的参与和监督; 五、建立干部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制。提高干部考察工作整体运作水平和质量,必须建立和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为公平准确地选人、用人,减少失误,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干部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制的责任主体应负的责任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对考察过程负责。即考察组的组成、考察范围、方法、步骤是否符合条例和规定的各项要求。二是对考察结果负责。即对班子和个人考察后所作的结论是否与了解到的情况一致,是否公正、客观地评价考察对象。三是对所提供的意见负责。即向考察组提供考察对象情况的有关人员,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是否有成心歪曲、隐瞒的行为。一旦发现用人失误,必须回溯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如属于考察阶段的责任,那么应找出该阶段各个环节的责任人,根据责任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