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报告工作制度 支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那么,重要问题经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二、“三会一课制度 1、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 2、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定于每季末最后一个星期五,根据工作情况可适时调整时间。 3、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定于每月末最后一个星期五,如遇紧急情况需解决可随时召开。 4、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定于每月末最后一个星期五,如支部有特殊情况和任务,可适当增加次数或调整时间,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小组催促检查。 5、党课每季上一次,定于每季末最后一个星期
2、五。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党员要如实汇报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监督。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客观地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年终党支部要结合年度考核和本单位工作总结,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党员标准,通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五个阶段,对党员作出评价,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谈话提醒制度 党支部每半年至少找党员谈话一次。按照党员标准,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六、开展党员制度 支部根据本单位情况,年初制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选好开展对象,按照开展党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开展的工作方针,有方案、有重点地开展新党员,增加党的新鲜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