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外疫情平安防控承诺书校外疫情平安防控承诺书 根据晋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23】10号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全省初三年级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县教科局统一部署,我校高三年级年级将按照4月25日开学做准备。为进一步压实防疫责任,全面保障广阔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作为在校外居住学生及家长,现签订校外疫情平安防控承诺书,具体内容如下: 1.结合自身家庭实际情况,自主自愿在高三年级开学及疫情防控期间在校外居住。 2.在此期间家长监督学生坚决做到上下学途中“两点一线,不去学校和家里以外的其他无关场所。 3.学生及家庭成员做好日常防护:勤洗
2、手,戴口罩,少外出,不去人群聚集场所,不得在外就餐。 4.在校外居住期间要做好交通、饮食、网络、防火等各类平安事故的防护,上下学期间不得骑摩托车和电动车。 5.家长在接送学生上下学期间任何人不得进入校园。 6.做好学生及家庭成员的体温和健康监测,不带病上学。学生或者家庭成员出现高烧、咳嗽、身体乏力等异常病症时,不得来校,必须到指定医院就诊,并及时通知班主任老师。 7.学生来校期间不得进入非必要的教学区、实训区,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及其他班级。 8.学生进入校园必须穿校服、戴口罩,并佩戴学校印制的疫情期间进出校门的通行证。 9.学生及家长要做到认真学习疫情防控知识,科学合理的保护自己,另外要懂法守法,不传谣不信谣。 10.学生及家长不得参与其他不利于疫情防控及自身健康的活动。 疫情防控需要学校的精细化管控,更需要学生及家长朋友们主动响应、主动配合、主动参与,只有各位学生及家长与学校联防联控,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家庭成员及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才能切实保障学生远离疫情。由学生及家长不服从疫情防控领导组和学校相关疫情防控规定,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而导致的疫情,学生及家长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学 生: 日 期: 年 月 日 监护人: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