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事会议事规那么 为标准XX县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本联社)理事会的决策程序,实行理事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标准化,依据XX县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制订本规那么。 一、理事会的职权 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和本联社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以维护本联社和全体社员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为目的,在社员代表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具体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召集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三)决定本联社的经营方案和入股及投资方案; (四)制订本联社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五)制订
2、本联社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决定本联社的内部管理、机构设臵; (七)制订本联社的根本管理制度; (八)审议、批准本联社的重大贷款、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臵方案及重大关联交易; (九)聘任或解聘本联社主任,根据主任提名,聘任或解聘1副主任和财务、信贷和审计(稽核)等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 (十)拟定本联社的分立、合并、解散方案; (十一)本章程规定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二、理事长的职权 理事长是本联社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主持理事会的工作。理事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社员代表大会,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理事会报告; (三)签署本联社股
3、权证书和签发理事会决议;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由理事会授予的职权。 三、理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一)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理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指定其他理事代理召集和主持,但需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事项。 (二)理事会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社员代表或其他理事代为出席,代理人只能在其书面明确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理事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提前通知理事会办公室,委托书最迟于会议召开前交理事会秘书,理事会办公室对委托书的有效性应给予审查。 (三)理事未出席理事会会议,又未委托代理人出席或委托
4、2不及时、授权不明确等形成委托无效,视同放弃该次会议的表决权。本联社理事每年至少参加两次理事会会议,否那么,视为不能履行职责,理事会可向社员代表大会建议予以更换。 (四)召开理事会会议应通知监事会派员列席会议,但监事会不得以监事会以外人员代理出席。主任和其他人员列席理事会会议时,均须本人出席,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凡参与理事会会议的列席人员均无表决权。 (五)理事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理事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理事长认为必要和三分之一(含)以上理事提议及监事会或主任提议时,应在十日内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六)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以信函、邮件、 、电报等形式,于会议召开五日前(不含会议当日)书面
5、通知到人。召开临时会议,其通知提前也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通知,再补以书面通知。会议通知必须明确会议时间、地点、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日期等,并配发与议题相关的文件文本。 (七)理事会讨论的问题涉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规章制度,决定有关本联社员工工资、福利、平安作业、增员、裁员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障、违章职工的处理等职工切身利益的,应同时通知本联社工会和员工管理部门列席会议,并要充分听取其有关意见。 (八)理事会会议至少应有二分之一以上理事出席方可举行,达不到人数要求时,应改期召开,但改期召开的通知不受提前五日的限制。 四、理事会议事规那么 (一)本联社议案应由理事会或主
6、任、监事会和社员代表书面提出,交理事会办公室登记,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口头提出要求理事会临时会议审议。议案应注明要求理事会例会还是临时会议审议,可否采用通讯方式表决等。 (二)理事会办公室收到议案后的五日内,应对议案进行形式和实质性审查。形式审查是对提案人是否符合本规那么规定的对象,对没有提案权的人员提出的议案内容表达是否清楚、是否属理事会职权范围内审议的事项、是否注明理事会例会还是临时会议审议和可否通讯表决,不符合要求的应发回提案人重新作出。因议案所提出问题较复杂,提案人无力全面的说明清楚,办公室应报告理事长批准,交相关部门进行调研。办公室对经审查可审议的提案要及时通知提案人其提案已受理,并准备
7、交理事会审议和书面报告理事长。 (三)理事会议事原那么上采用会议形式进行,对议案事实清楚、内容简单、不属人事、机构、投资等事项,提案人又已注明的,经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同意也可采用通讯方式进行,但通讯方式应是书函、 、电报、电子邮件等事后可查的形式。 (四)理事会议事应充分民主,各理事要围绕议题公开讨论、提问和辩论,在讨论的根底上进行表决,不得将未讨论的议题进行表决。 (五)理事会讨论问题要贯彻实事求是的原那么,每位理事对会议所列议题要在会前进行调研、咨询,发表意见要以事实、政策、法规为依据,并对其负责。理事长对较复杂、重要的议题要 4在会前指定相关部门进行调研,相关部门要在调研的根底上在会前提出
8、可行性的建议供理事参考。凡会议通知未列明的议题不得进行审议和表决。 (六)理事会对任何问题的决定,均实行有记名方式一人一票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必须当场公布。 (七)理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与会理事半数通过,重大事项必须经与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与会的全体理事应在决议文本上签字认可表决结果。一经表决通过的决议,持反对或弃权态度和未到会的理事不得以任何理由有违决议行为。 (八)理事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理事应予回避,不参与表决,但参与会议的关联理事同样要在决议上签字认可表决结果。在审议关联交易价格时,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本联社是否有利可图,必须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允,不得以损害本联社利益或仅仅维
9、持本钱进行关联交易,必要时可聘请专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九)理事会形成决议,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对本联社机构网点的设臵应报经银监部门批准前方能施行,对高管人员的聘任应报经银监部门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前方能任命。理事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应在会后十日内报告当地银监部门备案。 (十)理事会办公室对理事会会议的全过程要作出客观、全面、真实的记录,对出席会议人员的发言要点记载清楚,与会理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发言作说明性记载。所有与会人员均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一)理事会办公室应对理事会会议从发出通知到会议结束全过程的文本、影音资料进行整理、立案成档。档案要以每个议案为一单
10、元,每次会议为一卷宗成册,保障层次条理清楚,其档案由理事会办公室在本联社存续期间永久保存。 (十二)理事会决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和主持人; 2、应到会人数、实到人数、授权代理人数; 3、会议的程序及会议的合法性说明; 4、会议审议议题的提案人、内容、讨论情况、表决结果; 5、如应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的预案应单项说明; 6、其他应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十三)每位理事要严格履行本联社章程规定的义务和职责,对理事会形成的决议都负有责任,如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本联社章程或违背客观实际,导致决策失误,致使本联社遭受损失、承受处分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对本联社负有经济赔偿责任。但能证明在
11、表决时曾说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理事可免除责任。 (十四)凡参与理事会会议的人员均需妥善保管好会议文件资料,在有关决议未对外正式披露前,均负有保密义务,否那么,如因泄密造成的负面效应带来的后果,由泄密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其他 (一)监事会列席理事会会议的职责是: 1、监督理事会依照国家法规、本联社章程和本规那么审议有关事项,并按程序作出决议; 2、听取会议情况,但不参与议事和表决; 3、对理事会审议事项的程序和决议有异议的,可在会后一周内召开监事会并形成书面意见送达理事会复议; 4、认为理事会的审议程序和决议不符合国家法规、本联社章程和本规那么有关规定的,或监事会提出纠正措施、整改建议,理事会和高管层拒绝、拖延执行的,监事会应向银监部门反映或提议理事会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对相关问题进行审议。 (二)本规那么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规、本联社章程和银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规那么由理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施行,并报送银监部门备案。 (四)本规那么由本联社理事长和监事会监督实施。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