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再就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劳动者素质与经济开展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仍然突出,就业形势仍然严峻,促进就业工作任务还十分繁重。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x发(202223)x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促进就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政府责任,加快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一)明确工作任务,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开展的突出位置。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扩大
2、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开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在制定涉及全局性的经济社会政策和确定重大工程建设时,统筹产业政策和就业政策,把促进开展、调整结构与扩大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今后一个时期,我区促进就业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积极帮助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实现就业,增强就业稳定性;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做好城镇新成长劳动力的就业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提升劳动者尤其是返乡创业的农村劳动者、被征地农民、水库移民、复员退伍军人、华侨农林场职工等群体的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向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岗位援助;标
3、准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效劳,为城乡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就业效劳;改善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环境,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对愿意就业的归国人员给予就业帮助,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 (二)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度,以制度促进就业工作落实。把城镇新增就业、控制失业率、失业人员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效劳平台建设及减少有劳动能力长期失业人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作为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并作为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要将统筹城乡就业、建立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纳入政府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按照目标责任制度的要求
4、,依法加强对所属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的考核、检查和监督。 (三)加快经济开展,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要进一步完善和实施有利于鼓励、支持和引导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开展的政策措施,以产业开展带动就业工作开展。要围绕xx北部湾经济区开展规划和确定的产业开展方向,充分发挥其连接多区域的重要通道、交流桥梁和合作平台作用,建设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加快开展特色优势产业。通过经济开展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总量,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 (四)改善创业环境,以创业带动就业。要不断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
5、、创业培训、创业效劳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尤其是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归国留学人员、回乡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等群体的创业帮扶工作。降低创业门槛,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积极开展创业中介效劳机构,构建全民创业信息化效劳平台。加强创业工程征集、评估、推介工作,发挥创业孵化基地作用,为劳动者创业提供便利条件。拓宽劳动者的创业门路,鼓励劳动者创办中小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合作组织以及新工程。加强创业意识教育,转变就业观念,大力宣传创业带动就业的经验成果,树立一批创业带动就业的先进典型,营造崇尚创业、全民创业的良好气氛,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五)积极做好高校毕
6、业生就业工作。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就业工作总体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落实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或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鼓励各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快推进xx人力资源网、人才网、大学生就业网并网工作,整合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资源,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效劳。各级公共就业效劳机构要免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效劳。积极落实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六)加强失业调控,努力减少失业。各级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工程时,要按照科学开展观的要求,更加注重对就业的影响,处理
7、好宏观调控与增加就业岗位的关系,妥善做好相关人员的安置工作。要严格裁员审批程序,标准企业规模性裁员,防止将职工简单推向社会,引起失业率攀升。要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对因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就业的行业和企业,以及失业问题突出的困难地区、困难行业,要制订失业调控预案,实施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七)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分层次、分阶段、稳步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有条件的地区要率先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就业效劳体系、就业组织体系、职业培训体系以及用工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开发就业、平等就业、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要做好农村劳动力
8、转移就业工作,加强城乡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提升进城农民工的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水平,推进我区由低水平劳动力输出向技能人才强省的转变。要加快建立全区各地人力资源合作协调调度机制,加强xx北部湾经济区人力资源合作,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开发和效劳机制,切实为xx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 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八)妥善处理现行政策与法律规定的衔接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对现行政策进行完善和标准,明确政策支持的对象和内容,调整完善操作方法,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 xx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23)18号)中
9、有关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的各项税收政策继续有效,有关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政策继续执行,审批截止时间为202223年底,享受政策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02223年以后的税收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有关残疾人就业优惠条件的,可以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和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扶持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优惠政策由自治区财政厅、开展改革委制定。 (九)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创新小额担保贷款模
10、式,适当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扩大贷款范围。经办银行可将小额担保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根底上上浮3个百分点,其中微利工程增加的利息按有关规定由中央财政负担。小额担保贷款基金由地方财政安排。推动信用社区与经办银行加强合作,鼓励担保机构降低反担保门槛或取消反担保。进一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力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支持力度,鼓励利用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劳动力密集型企业提供担保效劳,具体政策由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自治区财政厅、劳动保障厅根据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有关政策制定。对202223年底前核准的小额担保贷款工程仍按原政策执行。 (十)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就业困难人
11、员一般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且积极求职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4050人员、身有残疾但有一定劳动能力、享受当地规定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或因重大自然灾害失业等人员。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就业困难人员的对象、范围,扩大对象范围和延长时间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解决。 对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根本养老保险、根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并视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根本养老保险、根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
12、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缴纳的根本养老保险和根本医疗保险费的三分之二给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就业期满3年后,对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可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3年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 (十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将就业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保持就业专项资金随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
13、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工程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效劳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方法,由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制订。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就业的支出,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就业效劳和管理,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十二)各地要按照机构改革和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的要求,加强部门协调,完善管理制度,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的良好秩序。从202223年开始,自治区每年重点扶持局部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按照新三化要求用3年时间全面完XX县区级以上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的建设,将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合
14、理确定各级公共就业效劳机构的人员编制。要加大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的投入,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效劳体系。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要面向城乡劳动者免费开放,提供信息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失业登记、办理用工备案手续等就业效劳,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效劳水平。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效劳活动,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提高其效劳质量。对为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效劳并实现就业的各类职业中介机构,按相关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十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强化各级公共就业效劳机构的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效劳体系。要建立和标准各级公共就业效劳机构,公共就业效劳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其向劳动者提供免
15、费的就业效劳。合理确定各级公共就业效劳机构的人员编制,明确效劳职责和范围,加强各级公共就业效劳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效劳的质量和效率。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效劳机构要建立综合性效劳场所,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就业效劳。按照统一工作职责、统一根底台账、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效劳标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效劳标准的要求,对基层公共就业效劳机构进行标准化建设,增强平台功能,提升效劳档次。加强各级公共就业效劳机构工作人员和劳动保障协理员的政策、业务、效劳技能和相应职业资格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要根据统筹城乡就业开展需要,向农村延伸就业效劳,建设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及时准确掌握就业动态,提高就业效劳的针对性
16、。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公共就业效劳机构加强管理,定期对其进行指导,对其完成各项任务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从202223年开始,用3年时间完成全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的公共效劳窗口建设。 (十四)各地要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公共就业效劳机构负责为劳动者免费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并做好统计工作。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进行失业登记。登记失业人员应当积极求职,参加公共就业效劳机构安排的就业效劳活动,并定期向公共就业效劳机构报告就业和失业状况。实行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由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制定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具体程序和登记证的样式并统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