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供电所副所长的平安职责 1、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平安消费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章制度。2、制定本所平安消费工作打算和工作目的,监视本所各岗位平安责任制的落实,监视各项平安消费规章制度、平安措施反事故措施的落实。3、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协助所长定期召开平安工作例会,分析平安情势,研究平安工作,制定并落实平安治理方法,认真开展平安考核。4、组织对10KV及以下电力设备进展定期平安巡视检查,组织编制平安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打算,治理劳保用品、平安工器具、平安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5、做好平安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那么,参与事故调查,并做好事故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6、协助所长组织季节性平安检查,对检查中觉察的征询题和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详细做好记录,向上级汇报。7、依法保护供电区域内的电力设备,负责做好交通、防火、防盗等平安工作。8、负责全所人员的平安技术培训、平安规程学习与考试工作,按时、精确填报平安报表。9、制定本单位防人身设备事故措施、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标准化作业并组织施行。10、贯彻落实军事化治理,严格执行工作现场站队三交“和红马夹“监护制度。组织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大型反事故演习预案的编制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