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局加强社区档案管理工作意见 全面推进我市社区档案工作,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保持改革、开展和稳定的协调开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XX省档案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就加强我市社区档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社区档案工作的领导。社区档案是指社区党群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社区其它组织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社区档案工作是社区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是维护社区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社区档案工作,对于加强城镇基层组织建设,标准社区管理等有重要意义。各镇
2、、街道办事处领导要充分认识社区档案工作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把社区档案工作纳入社区建设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列入工作考核范围,切实解决社区档案工作所需的经费、设备设施等,使档案工作与社区各项建设同步协调开展。 二、建立社区档案管理体制。社区档案工作应当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领导下,明确一名社区领导分管档案工作,并配备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档案工作上岗培训的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三、建立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社区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凡本社区在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各项职能活动的具有查考和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按规定收集齐全、完整,整理、归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据为己有。 四、加强社区档案工作制度建设。社区档案工作要依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保密等制度,确保社区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加强管理,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作用。社区档案人员要按照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要求,认真收集、标准整理严格保管,采取必要的“七防措施,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平安;并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编制必要的档案检索工具,快速有效地提供档案为社区各项工作效劳。 六、各镇党政办应加强对所属社区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在社区档案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适当的奖励。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