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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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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金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那么 第一章总 那么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工作规那么、XX省人民政府工作规那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那么。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开展观,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形成行为标准、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法治政府。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

2、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依照法律和法规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推进电子政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切实贯彻市人民政府各项工作部署。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由以下人员组成。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的各委员会主任、办公室主任、1局长。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第七条市长召集和主持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或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八条副市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

3、作。受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第九条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人民政府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的各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和局长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各委员会、办公室、各局要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布署,在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事务。 第三章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第十一条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职能。 第十二条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全市经济运行,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鼓励开展对外经济贸易和区域经济合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开展。 第十

4、三条加强市场监管,创造公平和可预见的法制环境,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2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诚信金山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实行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整顿和标准市场经济秩序,建设统 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第十四条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完善社会管理的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和标准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培育并引导各类民间组织的健康开展,充分发挥其作用。依法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 第十五条强化公共效劳职能,完善公共政策,健全公共效劳体系,努力

5、提供公共产品和效劳,推进局部公共产品和效劳的市场化进程,建立健全公共产品和效劳的监管和绩效评估制度,简化程序,降低本钱,讲求质量,提高效益。 第四章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第十六条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规那么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第十七条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及省党委、人民政府的重要指示和决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方案、财政收支预决算方案、宏观调控和改革开放的政策措施、社会管理事务、标准性文件草案和市人民政府决定、重大建设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由市人民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或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

6、定。 3第十八条各部门提请市人民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必须以根底性、全局性研究或开展规划为依据,经过专家或研究、咨询、中介机构的论证评估或法律分析;涉及相关部门的,要充分协商;涉及县(区)的,要事先征求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般应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市人民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可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听取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及时跟踪和反响执行情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催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第五章坚持依法行政 第二十一条依法行政

7、的核心是标准行政权力。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老实守信、权责一致的要求行使行政权力,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十二条市人民政府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展、社会全面进步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适时制定政府标准性文件,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政府标准性文件,确保政府标准性文件的质量。 第二十三条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涉及行使行政权力的管理方法,必须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4政策以及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并在公布实施前报送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进行法律审查。凡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应报请市人民政府制定标准性文件,或由有关

8、部门联合制定管理方法。 第二十四条提请市人民政府讨论的标准性文件草案,由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预先审查,重要的标准性文件草案由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政府标准性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市人民政府,具体由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承办。 第二十五条按照行政执法与经济利益脱钩、与责任挂钩的原那么,逐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科学设臵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加强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协调,推进综合执法试点,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分权工作。严格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六章加强行政监督 第二十六条市人民政府要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虚

9、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七条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接受司法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对司法监督和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及时整改,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第二十八条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和标准性文件备案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标准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各级政府及各部门有权对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九条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市人民政府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来信,并安排时间下基层

10、亲自接待群众来访。 第三十条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对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的工作中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查处和整改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要重视群众和其他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事项外,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和文件,应当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6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及其他有效途径,及时、准确、充分地向社会公众和利益相关人公开,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第七章工作安排布局 第三十一条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的方案性、系统性和预见性,搞好年度工作安排布局,并根据

11、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 第三十二条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确定需要讨论的标准性文件草案、市人民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制发的公文等事项,形成市人民政府年度工作安排布局,下发执行。 第三十三条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年度工作安排布局,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实施情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适时作出通报。 第八章会议制度 第三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实行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市人民政府专项工作会议制度。 第三十五条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各委员会主任、办公室主任、局长组成。会议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和

12、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党委、人民政府及市委的重要指示和工作布署; 7 (二)讨论通过按照法律法规需要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性文件; (三)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通报情况,分析形势,部署市人民政府重要工作;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三十六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组成,根据需要可安排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召集和主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国务院、省党委和人民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 (

13、二)讨论通过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性文件; (三)讨论通过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政府工作报告、方案报告、财政报告或标准性文件草案; (四)讨论决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的长远规划、年度方案、财政预决算、全局性重大体制改革、重大建设工程安排、重要资金使用等市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五)通报和讨论市人民政府其他重要事项。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二至三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8第三十七条市长、副市长或委托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根据需要召开相关的专项工作会议,代表市人民政府处理和决定相关事项并形成会议

14、纪要,由各县(区)、各部门落实。 第三十八条提请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分管副市长协调或审核后提出,报市长确定;会议文件由市长批印。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市人民政府专项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文件和议题于会前送达与会同志。 第三十九条加强会议议题的协调审核,提高会议质量。会议议题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单位的,主办部门应在会前进行协调;经主办部门协调意见仍不一致的,由分管副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委托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协调;协调后部门间仍有分歧的,负责协调的同志应向有关会议汇报分歧意见,并提出倾向性意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原那么上坚持谁协调

15、谁汇报,尽量减少与会人员。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协调意见由该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由主办部门随议题材料一同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第四十条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不能出席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须向市长请假;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第四十一条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9议的纪要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签发,市人民政府专项工作会议纪要由参加会议的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审核后报主持会议的副市长签发,委托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召开的,由委托的市长、副市长签发。凡涉及机构调整、人员编制、资金安排、土地利用、重大工程等重大事项的专项工作会议纪要,经分管副市长审核后,报市长或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签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宜于公开的,应及时报道。新闻稿须经秘书长或有关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审定,如有需要报副市长或市长审定。 第四十二条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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