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划审批及需报批材料 规划审批受理的范围 一、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1、新建工程需要征用、使用土地的; 2、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 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4、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的; 5、调整、交换土地使用权的。 二、规划设计条件 1、XX县区开发、旧城改造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2、单位内部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调整; 3、重要公共建筑、高层建筑、较大体量建筑、群体建筑、纪念性建筑和标志性建筑、大型户外广告等的方案; 4、用地、间距及周边情况较为复杂的单体建筑的总平面规划及单体设计; 5、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各类杆管线、广告、户外装饰等; 6、规划部门认为其他需要提
2、出规划设计条件的建设工程。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新建工程需要使用土地的; 2、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 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4、因建设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5、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的; 6、调整、交换用地的。 四、方案报审 1、建筑设计方案 (1)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报审的工程; (2)高层建筑、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重要公共建筑、高层建筑、群体建筑、纪念性建筑和标志性建筑、大型户外广告等工程; (3)沿街、滨水、公园、风景区及历史文物建筑周边的工程;(4)规划部门认为其他需要报审的工程。 2、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 (1)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进行方案
3、报审的工程;(2)城市重要地段; (3)用地周边条件较为复杂的工程; (4)建设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建设用地规模到达1公顷以上及建筑单体数量3个以上的; (5)规划部门认为其他需要报审的工程。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 2、城市道路、桥涵、广场、公路、铁路、河渠、港口、机场、停车场及附属设施等; 3、各类杆、管线工程; 4、防震、防洪、消防、人防等防灾工程;公园、雕塑、风景区、公共绿地等绿化美化工程;河湖水系整治工程;给排水工程;大型户外广告、灯饰和建筑外装饰等工程。 六、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规划部门批准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 七、建设工程竣工资料报送 规划部门
4、批准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 申请规划审批的办理流程、条件及所需材料 第一节申请规划审批的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到XX县区行政效劳中心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按要求提交办理工程必须的材料,并领取报件回执; 二、窗口将符合要求的申报工程登记并送至XX市规划局报建室(以下简称“报建室); 三、报建室按业务分工将申报工程分发到各个业务处室; 四、业务处室约请建设单位对工程现场做必要的勘察,对工程进行初审,将工程提交规划局业务会或其他会议研究讨论(视具体情况而定); 五、分管局长审核工程; 六、局长审批并签发工程; 七、制作并向申请人送达相应的法律文书和审批材料。 说明
5、。本手册中所称的申请人指申请规划审批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 第二节申请规划审批的条件 一、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申请人申报的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二、规划设计条件 申请人具有土地使用权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已取得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可选); 2、已取得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文件。 四、方案报审 1、已取得工程的规划设计条件; 2、已取得工程所在地块的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已获得建设地段的土地使用权(市政道路、桥梁、杆管线工程等除外); 2、申请工程已办理设计条件或规划建设方案已审批通过。 六、规划核实 1、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
6、本); 2、已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完毕。 七、资料报送 1、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2、已按照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附件要求,取得相关单位或部门专项验收意见。 说明。同一地块不宜重复提供设计条件,规划部门提供的设计条件具有通用性,同一地块的设计条件对任何建设者均具有同等效力;规划管理部门提供的设计条件具有约束力,不应调整或变更,仅在设计条件的依据或出处发生变化(如城市规划调整、技术标准修订等)时方可对设计条件按法定程序做相应调整或变更。 第三节申请规划审批所需提交的材 一、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1、XX市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批准的工程建议书或其他有关方案文件
7、1份(如批准有效的详细规划批复、有相应规划设计资质部门做出的可行性研究(选址报告书)、有关部门核发的同意选址意向的复函、通知等); 3、1/500或1/202300地形图2份(无1/500或1/202300地形图的地区可提供1/2022-5000地形图),并在其中一张地形图上用hb铅笔绘出拟选建设用地范围; 4、经营性土地需要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各一份和规划部门提供的设计条件一份; 5、属原址改建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须附送土地、房产权 属证件一份; 6、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 1、申请规划审批所需的材料除地形图和特别说明的以外,均可报送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2、本手
8、册中所指的地形图均指XX市测绘设计研究院晒印,复印件无效 二、规划设计条件 1、XX市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建设工程的方案批准文件(国家有规定的工程为必须); 3、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 (1)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的; (2)土地管理部门拟招标、挂牌、拍卖的; (3)非经营性土地已取得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的; (4)市政公共事业部门用于市政根底设施建设的; 4、1/500或1/202300地形图二份(无1/500或1/202300的地形图地区可提供1/2022-5000地形图),并在一张地形图上用hb铅笔绘出拟选建设用地范围; 5、市政工程类工程需符合专项规划要求
9、,并提供相关部门的书面意见; 6、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本手册中所称的市政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城市桥涵、城市排水设施、城市公用照明设施和城市广场、公用停车场、路名牌、大型户外广告、灯饰和外装饰、规划道路红线内的空地及上述工程的附属设施。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经营性用地 (1)XX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土地部门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各一份; (3)已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4)标明准确位置、面积的1:500或1:202300地形图2份; (5)设计条件阶段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如环保、园林、供电等相关部门意见; (6)规划
10、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非经营性用地 (1)XX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方案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立项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3)有关用地协议并现状土地权属证明(市政类杆管线工程除外); (4)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5)规划部门审核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方案及审核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条件; (6)标明准确位置、面积的1:500或1:202300地形图1份; (7)选址、设计条件阶段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如环保、园林、供电等相关部门意见; (8)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本手册中所称的经营性土地是指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
11、各类土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非经营性土地指除以上用途土地以外的各类土地。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四、方案报审 1、建(构)筑物设计方案 2、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说明:本手册所称的重大工程是指建设规模到达2023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城市重要地段的建设工程、对城市开展影响较大的工业/仓储工程(对城市环境、功能有影响的3公顷以上,对城市布局有影响的2023公顷以上)、高层建筑、城市重要地段建筑、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含2万平方米)的建设工程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筑工程类 (1)XX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
12、章; (2)有关方案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 (3)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 (4)1/500或1/202300地形图两份,地形图上应由设计单位用hb铅笔标明以下内容:建筑基地用地界限、建筑物外轮廓及层数、新建建筑物与基地用地界限、道路规划红线及相关控制线、相邻建筑物间距尺寸轴线标号;(作图格式见报送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形图示意图) (5)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202300总平面设计图两份; (6)施工图和建筑施工图各一套,图纸须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 (7)分层面积表(应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规定计算); (8)建筑工程预算书;
13、(9)相关单位部门审核意见; (2023)日照分析文件一份(可选); (11)涉及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件; (12)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市政工程类 (1)XX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 人印章; (2)有关方案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 (3)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可选); (4)1/500或1/202300地形图两份; (5)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市政府工程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202300总平面设计图两份; (6)施工图2套,图纸须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 (7)工程预算书; (8)涉及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件; (9)相关部门书面意见; (2023)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1、XX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申请表,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附件、附图(定位图); 3、经规划部门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建设时序方案; 4、建设工程竣工全套蓝图(加盖竣工图章); 5、由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竣工测量成果资料(图纸比例1:500); 6、拆迁批复、拆迁范围红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