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全县经济金融协调开展的意见 各工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全市经济金融协调开展的意见(德府发20239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我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和金融法制建设,推进产业政策、信贷政策、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强调控和监测,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合理配置经济金融资源,优化金融业运行环境,以增强地方经济吸引金融资源的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信贷结构调整,提高经济、金融运行效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进经济金融健康、快速、协调开展
2、。 (二)目标任务: 1、净化信用环境。完善信贷征信体系建设,逐步实现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社会共享。促进辖区信用担保业的开展,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有利条件。加强以创立信用乡镇、信用村(组)、信用企业、信用社区、信用政府和优胜银行为主要内容的信用细胞建设,力争各项评审(验收)合格率提高到新的水平。 2、深化企业改革,依法保护金融债权。推动企业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改制合规合法,有效遏制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发生。 3、经济金融良性互动,运行秩序标准。宏观政策协调配合,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产业结构和信贷结构进一步优化;严格会计和审计标准,标准中介效劳,提高外部监督效率;政、银、企关系进一步
3、融洽;金融法治环境进一步趋好,金融胜诉案件执行、结案、债权回收率保持较高水平。 4、政府对经济金融的协调、效劳能力增强。积极帮助解决涉及金融改革与开展中的重大历史和现实问题,加快解决“两金、三乱和已行政关闭或撤销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历史遗留问题;各级政府承诺兑现的金融债务方案按期落实到位;积极支持并帮助金融机构处置消化不良资产,确保我县金融业改革健康稳步推进。 5、加大金融对经济开展的支持力度。各项信贷投入与全县经济增长相适应,建立功能齐全、效劳配套、效益良好的金融效劳体系。 6、金融体系稳健运行。金融稳定工作机制健全,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灵敏有效。中小金融机构资本实力和
4、自我开展能力增强,金融风险得到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案件得到有效控制,金融同业自律公约健全有效,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确保不发生挤兑事件和“六类案件,努力提升金融生态环境的级次。 二、建立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催促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明确职责。 1、各级政府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要扮演好领导角色。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并将其纳入任期工作目标,实行考评述职;要通过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培育新的信贷增长点,为银行提供有效信贷投入奠定良好根底;要以不同方式适时向银行发布和推介有关经济社会
5、信息及优良工程,以便金融企业及时掌握真实情况并扩大授信范围和额度。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有关经济开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时,应及时向人行县支行、银监办事处及各金融机构通报,征询金融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2、县金融生态办受领导小组委托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负责制定辖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近期和远期规划,落实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目标任务,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活动,搞好调研、协调与效劳,做好年度工作安排和考核。 3、人行县支行、银监办事处应充分发挥参谋和助推作用。负责研究制定创立优良金融生态环境的评价体系;与金融生态办密切配合,对金融生态环境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及时分析研究,并提出指导意见;要支持金融机
6、构的改革,建立科学标准的现代金融产权制度;要优化金融生态结构,推动金融市场平衡开展。 4、金融部门作为建设金融生态的主体,应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开展信贷创新和信贷营销,努力增加有效信贷投入;要严格遵守商业银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提高效劳水平和质量;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切实提高防御风险的能力;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要积极参与借款企业资信评级试点工作,将内部评级与外部评级相结合,对企业进行全面公正的信用评价。 5、县级有关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定位,制定和落实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相应措施,努力构筑和谐稳定诚信的新型关系,在实现经济金
7、融双赢共活的过程中,发挥积极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加强舆论导向,搞好宣传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关心支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着力营造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气氛。 (四)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严格实施考核。县金融生态办公室要制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县政府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纳入综合目标考核。 三、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措施 (一)建立标准的协调机制1、搭建政银协调平台。建立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制度,由县金融生态办牵头,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县财办、国资监委、人民银行、银监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各金融
8、机构参加的联席会议。 2、搭建银企沟通平台。由县金融生态办牵头,会同人民银行、县经济商务局、县国资监委、县规划建设局、县中小企业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及时搜集、分析和反响产业结构变化情况,筛选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企业和工程,不定期举办融资洽谈会、推介会,多渠道促进银企合作,满足企业有效信贷资金需求。 3、建立日常工作联系制度。县金融生态办要主动与人民银行、银监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研究金融运行动态,定期通报金融运行的主要情况,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及时协调解决各金融机构在信贷管理中与企业间存在的问题,加强银企间的沟通交流。积极支持各金融机构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对
9、金融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群访情况,公安、信访等部门要及时帮助协调解决,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二)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1、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市场化的企业主体。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标准企业改制、破产行为,依法维护金融债权;要继续开展企业资信评级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法人代表及企业财务人员执行会计法的专项培训,会计审计部门要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高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为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提供详实、有效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和资金需求情况;县经济商务局、县国资监委在对企业的管理指导过程中,要把企业诚信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催促落实。各企业要严格依照国家的会计准那么和审计准那么,进一步标准财务制
10、度,按照真实、合规、透明的要求,主动接受贷款银行的调查、检查。 2、大力开展创评“三信品牌,创立“诚信社会活动。由县民政局牵头,人行县支行、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共同探索信用社区建设试点,引导商业银行对社区的金融需求提供各项优质效劳;各社区应配合做好下岗再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审查推荐工作,积极开展诚信社区和诚信户的创立和评选活动。县金融生态办牵头,会同人行县支行、银监办、农业部门、信用联社,通过县、乡(镇)政府密切配合,在乡(镇)村继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镇)创立、评选活动,不断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改善信用环境。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对信用户、信用村镇的信贷需求给予优先满足。地方政府
11、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杜绝行政行为和地方保护对金融活动的直接或间接干预,要完善政府自身金融债务的法律手续,制定明确的年度还款目标和还款方案,取信于金融机构。 3、完善征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人行县支行应在加强银行信贷征信系统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法院、公安、工商、税务、社保、城建、民政、邮政、电信、住房公积金、移动、联通、电力、自来水、天然气等部门(单位)应积极配合,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积极探索建立“诚信信用信息平台,由县金融生态办会同人民银行、工商、税务、法院、公安、质监等相关部门探索建立以取信于民、效劳社会和依法行政为
12、主的政府信用系统,以信用征信、信用评价、信用自律和失信惩戒为主的企业信息系统,以个人信用数据收集、使用、披露及个人隐私保护为主的个人信息系统,以信用咨询、信用公证、信用担保为主的社会效劳系统等四大信用系统,从正面鼓励和逆向惩戒两方面,推动全社会加速形成重诺守信的良好信用文化。 4、积极探索企业资信评级新方式。探索建立企业资信第三方评级机制,引进国内著名资信评级机构来我县开展资评业务,设立分支机构。金融机构应与资信等级高的企业签订金融承诺效劳协议,并提供优惠效劳,切实表达“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原那么。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经济和商务局等部门要在政府采购、招投标、工程审批及企业成长方案等方面,加强
13、对评级结果的运用,鼓励各类社会交易主体充分应用评级产品,发挥资信评级的社会示范作用。 (三)构建完善的法制环境1、加大金融诉讼案件的执法力度。人民法院要加强金融案件审判工作,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维护正常的社会信用秩序。要采取各种有利于金融债权维护的方式,降低金融维权本钱。 2、建立对逃废金融债务的惩戒制度。由监管部门牵头制定逃废债务黑名单的认定方法和惩戒程序,建立金融机构黑名单同业共享信息库和逃废债同业联合制裁制度。由政法部门牵头制定对恶意逃废债企业的限制措施,并对逃废债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在媒体上公开曝光,依法打击财产转移行为,有效维护金融债权。工商部门要充分运用登记、年检等手段积极
14、支持金融机构维护金融债权,整顿标准金融市场秩序。 3、依法打击各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人行县支行、银监办事处以及各金融机构要与公、检、法机关密切配合,建立长期协作机制。一是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二是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方式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要做好反洗钱工作,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金融秩序。 (四)构建宽松的市场环境1、加快地区经济开展,夯实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根基。加快县域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推进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城镇化。抓住国家启动农村市场拉动经济增长的有利时机,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高农副产品深加工程度,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开展,从整体上夯
15、实金融生态根基。 2、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完善信贷风险分散机制。一是由县经济商务局牵头,制定我县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方案和措施,推进多元化、商业化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和开展,建立健全担保机构信用评价制度,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矛盾。二是人行县支行、银监办事处应积极探索金融机构与各类商业性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基金的协作方式,有效分散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各银行业机构要加强与担保机构的沟通和合作,在企业资信调查、贷款风险评估、贷后监督等方面协调联动,形成平安有效的保、贷、还运行机制。 3、加强监管,标准中介市场。县财政局、审计局、司法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房管等部门配合县金融生态办,建立对涉及金融活动的中介机构的业务监测体系,标准中介市场,标准有关当事人的行为。建立中介机构不良记录信息共享机制,对有不良行为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定期在金融机构内部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促其退出中介市场。 (五)进一步增强金融对经济开展的支持力度1、强化货币信贷政策的窗口指导。人民银行要加强对辖区经济、金融形势的分析研究工作,充分发挥窗口指导和货币政策工具引导的作用;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要求,及时研究制定适合我县经济开展的信贷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信贷资金结构分析和贷款投向引导;建立信贷风险预警分析体系,为商业银行信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