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道酬勤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平安治理方法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事故或减少火灾事故危害,保护职工家属人身、财产平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平安消费治理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各企、事业单位必须按照消防法的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落实防火平安责任制。 第三条 消防平安工作的任务:贯彻消防平安工作方针,研究和分析消费运营活动中消防平安的特点和规律;教育广阔职工结实树立“平安第一的思想,作好日常消防工作;觉察和处理消防平安存在的征询题,检查整改火险隐患;编制灭火预案,组织消防演习;加强消防队伍的业
2、务建立,提高灭火作战才能;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调动职工群众的消防平安工作积极性,确保企业消费、生活和公共场所的平安,保障平安消费整体目的的实现。 第四条 本方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 组 织 管 理 第五条 各企、事业单位应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分管消防平安工作,对平安消费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单位的日常消防平安工作。 第六条 各企、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以下消防平安职责: 1.制定消防平安制度、消防平安操作规程。 2.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平安责任人,并在各级平安消费责任制中明确防火平安责任。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展消防平安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
3、时消除火灾隐患。 5.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训练。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备和器材、设置消防平安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备和器材完好、有效。 7.保障疏散通道、平安出口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平安疏散标志。 8.企、事业单位领导要定期分析本单位消防平安情况,研究处理实际征询题。 第七条 各企业消防平安工作由企业公安保卫部门或平安部门归口治理。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贯彻消防法,制定消防平安制度。 2.掌握企业主要消费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化现场监视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备的治理,催促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备完备、消防道路畅通。 3.组织建立、健全企业义务
4、消防队,有打算地对全体职工进展防火、灭火、气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4.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措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 5.负责编制企业专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购打算,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和修理。 6.制定关键消费装置和要害消费部位消防灭火预案,每年至少演练两次。 7.抓好防火防爆区内固定动火点的现场监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防火防爆区内固定动火点的动火措施,并按规定到现场进展监护、检查和指导。 8.组织消防平安检查,对消防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整改打算。 9.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统计火灾事故,分别报企业平安消费委员会办公室和政府消防主管部门。 10.负责
5、建立和健全企业防火档案。 第八条 按照消防法规定应建立专职消防队伍的企业,必须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并应参照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试行和公安消防部队执勤训练大纲试行的要求,实行专业化治理,装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消防队主要职责是: 1.承当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2.对本单位义务消防队伍进展技术指导训练。 3.保证消防车辆装备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4.抓好专职消防队伍的业务建立,提高战训才能。 5.制定消防平安重点单位灭火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第九条 各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由职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其主要职责是: 1.学习宣传消防法规,定期参加消防训练,参加实地消防演习。
6、 2.协助本单位落实消防平安制度,进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 3.教育义务消防队员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明确危险点和操纵点,维护本单位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纯熟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扑救初起火灾,协助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 第十条 集团公司按区域设立消防联防组织,指定组长单位。区域联防组织主要职责是: 1.建立救急指挥系统,编制救急预案。 2.接到联防成员单位求援信号后,应及时派出增援力量。 3.定期组织区域联防模仿演习,熟悉本区域内消防情况。 4.定期组织区域内消防平安专项检查,开展消防平安活动。 第三章 火 灾 预 防 第十一条 各企、事业单位应当将包括消防平安规划、消防站、消防供水、消
7、防通讯、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本单位总体规划,落实消防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消防设备、消防装备缺乏或者不习惯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展技术改造。 第十二条 消费、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装置、罐区、栈台、码头、仓库和泵房、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安放明显的平安标志。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定期进展检测。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展消防设计的建筑和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展设计,建立单位的消防部门应参加审查,并按规定将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材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建立单位不得施工。 第十四条 建立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平安由施工单位负责。开工前必须向公安消防治理部门申报,获得公安消防治理部门核发的消防平安许可证前方可施工。 工程消防设备应当按照防火设计进展施工,不得随意变更,消防治理部门对消防设备的施工施行监视检查和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