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党委学习制度汇编 第一条全镇推行学习小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业务培训学习制度。 (一)中心学习小组学习制度 第二条局党组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时间全年不少于2023天,学习内容按照市委宣传部的规定具体安排。中心学习小组成员为局领导及局办公室主任。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兼任,副组长由分管机关工作的局领导兼任,局办公室主任兼任中心学习小组秘书。 第三条中心组集体学习时,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要向组长或副组长请假。凡请假者日后须以自学的形式补课。除集体学习外,每个小组成员还要挤时间学习,按方案完成当年的学习任务。每个成员都要有学习笔记和心得。正、副组长每半年对小组成员的学习心得进行一次检查。 第四
2、条中心组除学习上级规定的理论知识外,还结合本局实际,学习有关政治、法律和业务,力求弄懂弄通,以指导工作。每个小组成员还要模范带头参加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 (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制度 第五条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机关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时间定为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由局领导轮流上辅导课,分别学习政治理论和养殖业法律法规。 第六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以讲座、领学和讨论为主要形式。每个干部职工必须有专用学习笔记本,全年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学习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内容,无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者,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第七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实行点名和请假制度,缺席每次罚款2
3、0元,由辅导学习的局领导在处分通知单签字后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三)业务培训学习 第八条坚持个人自学、岗位互学和脱产培训相结合的业务学习原那么,鼓励自学成才。机关干部职工年龄在40岁以下,必须通过学习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的新进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3-5年时间里,取得畜牧兽医、水产专业相关的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九条严格控制参加无隶属关系或业务往来的机关、团体或企事业组织的各种培训班、研讨班、学习班,以及参加目的性不明确、无实质内容或业务工作关联不大的会议、考察、培训活动。 第十条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脱产业务培训,每年组织人员外出考察学习1-2次,参加人员根据需要由局
4、长确定。凡本行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直接举办的培训活动,经局长批准后参加。 xx镇政府考勤制度 一、为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该制度。 二、工作日期间实行早点名,晚签到制度,所有机关干部都应参加考勤。 三、工作日期间,原那么上不准请假,假设情况特殊确需请假,必须写请假条,请假条由分管领导或挂钩领导签字同意并报书记或镇长批准后交给办公室。 四、因工作不能参加考勤的,以工作条、请假条、会议条等文字性说明为准,必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来不及签字的,以主要领导指示为准并及时补签相关手续。 五、晚值班签到制度。夜晚值班,正班人员必须值班签到,副班人员提倡值班签到。正班人员不准顶替乡镇党委学习制度汇编第2页 代签,因工作不能值班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后视为出勤。 六、带班领导负责本班的考勤、查岗。 七、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准离开镇政府,做到 有人接,保证上传下达,处理好正常事务和突发事件,保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事情需向主要领导汇报,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