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惠农兴村总结的补充说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 依据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开展200年“科普惠农兴村规划总结工作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0)49号)精神,做好200年“科普惠农兴村规划的总结工作,现将有关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一、各县级科协开展工作总结时,要留意收集并列明以下指标数据: 1.科普工作方面的数据。包括200年科技培训人数,购置的科普设备名称及数量,建设科普设施名称及数量,参与大型科普活动(如科普日、科技周等)的次数;上述数据与200年的比照数据。 2.辐射带动等方面的数据。包括200年新技术新品种推广数,带动农户数,会员收入数;上述数据与200年的比照数据。 二、各省级科协科普部要在县级科协总结的根底上,做好本省200年“科普惠农兴村规划的总结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总结: 1.“科普惠农兴村规划对提高本省农夫科学素养、为农夫增产增收、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2.本省以“科普惠农兴村规划为旗帜,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状况; 3.“科普惠农兴村规划的宣扬工作状况; 4.对中国科协和财政部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规划的建议和意见。 请各省级科协科普部高度重视,集中人力,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200年“科普惠农兴村规划的总结工作。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