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运输平安会议制度 平安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平安生产法,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平安监督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特别是道路运输平安事故的发生,使我所各项工作走向标准化管理的轨道,结合交通部门平安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平安领导小组成员每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一上午十点为平安工作例会,特殊情况或节假日顺延到下个星期的星期一。 二、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平安会议,会议实行签到制,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必须写请假条,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并在请假条上签字确认方可请假。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例会,不得迟到、早退。 三、例会由平安领导小组组长主持、由副组长总结上阶段工作,分析各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各成员讨论,布
2、置下阶段工作。 所平安生产领导小组在年初组织由道路运输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平安生产大会,总结过去一年的平安工作,表彰先进,部署当年工作。 所平安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集一次平安监督管理工作分析会,明确平安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催促整改平安隐患。 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前,由平安生产领导小 组组长组织交通运输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专题布置节日期间的平安生产工作。 四、遇有特殊情况或必须讨论解决的事务,平安领导小组可不定期召开小组会议。 五、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由平安领导小组召开平安事故现场告诫会,应到人员必须到会。 六、每次会议必须有记录,并由专人负责。重要平安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或简报。 平安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七、鼓励和提倡平安领导小组成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对平安领导小组及平安管理人员工作上的意见。讨论会议上提出的各种建议和意见。 八、会议决定的执行,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实施决议。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九、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