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治小金库相关知识 防治小金库相关知识一、定义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二、“小金库”的分类(一)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1、主要手段截留销售和劳务等经营收入,销售收入、劳务收入、利息收入,佣金手续费收入。资产出租使用收入:隐匿或计入下属单位转移资产处置收入坐支截留收取的会议费、培训费税务部门返还的三代手续费转移收入到下属单位2、主要来源各项生产经营收入。包括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出租收入、出售残次品和边角废料收入、处理报废固定资产变价收入、逾期押金收入、销售不动产收入、发售股票申请表售表收入、股票发行费收入等。工成本套取资
2、金(三)转移资产设立的小金库四)其他方式三、“小金库”的使用方向弥补经费,其中有的是弥补正常经费的不足,但大部分是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导致的经费不足;购建资产、对外投资或对外借款;发放奖金、津补贴、福利等;接待宴请、公款旅游职务消费、;礼品礼金支出;私分、贪污、挪用;七是其他方式。四、小金库的表现形式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五、小金库
3、的存放态1、现金现金形态存放的“小金库”在现实生活中非常普遍。基本特点是:金额相对于银行存款较小,支配权一般掌握在个别部门或小部分利益团体手里,主要用于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取额外的福利。使用时现金来、现金去,最为方便、快捷。主要表现为:一是收入不入账,保险柜直接存放现金。通常是利用非正规票据或自制票据,将收取的房租、管理费、废品变卖收入等不入账,或利用一些个人交款后索取发票的意识不强,收款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开发票,将其收入隐藏形成“小金库”资金。二是采用虚列支出的方法,套取现金。如:以劳务费、办公费、工程费、假发票等方式套取现金;虚报人数、工资额,将差额部分单独存放,形成小金库。此外,还包括收取的各
4、种回扣未入账,等等。2、银行存款形态。银行存款形态的“小金库”,是当前小金库的主要形态,金额往往较大,支配权层级相对现金形式来说一般要高些,主要由单位或部门支配,部分挂靠于二级单位或关联单位,部分甚至以个人存款形式存在。如:将收入存放在下属单位、学会、协会、工会等账户,将其成为私设“小金库”的“避风港”;通过下属单位走账,将收入存放在账外单独设立的账户;通过收入转移、将资金直接存入个人账户,躲避日常监管等等。3、有价证券形态。有价证券多为单位账外购买的国库券、债券、股票和购物卡等。这类形态的“小金库”是在当前金融证券市场异常活跃的情况产生的一种新形式的“小金库”。一般来源于公用闲置资金或其它“
5、小金库”资金在违法理财过程中形成的产物,而购物卡还可能是下属单位或关联单位使用“小金库”资金购买赠送的。4、固定资产形态。固定资产形式的“小金库”,多表现为设备、汽车、房屋等未在账面反映,为“小金库”的进一步繁衍生息提供了基础,多与资产出租、处置收入不入账等相关。一部分是历史上形成的账外资产清理不彻底遗留下来的,也有利用特殊资源与其他单位合作获取的,还有一部分用资金购买形成。固定资产来源途径大致有两类:一是来源于改制过程中形成的账外资产;二是利用职权以应收不收或放松管制为交易手段,让相关单位购买车辆、楼房等大宗物品等,挂靠在外单位,在本单位不入账,表面上可能表现为某种借用关系。5、股权和债权投
6、资形态。这里的股权与债权主要是指单位或部门与关联单位之间股权、债权关系,不包括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这种股权、债权往往是以一种契约或协议的形式出现,甚至是一种口头上的承诺。其来源部分是改制变迁过程中形成的股权、债权关系,没有在账上反映,形成账外“小金库”;也有部分是以权利作为交换而形成的所谓“干股”,成为“小金库”。这种形式的“小金库”隐蔽性较强,只有经办人和单位(部门)领导等少数几个人知道。此外,“小金库”的存在形态还包括存货、无形资产等其他形式。6、存货7、无形资产五、小金库的治理小金库的定性法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
7、号)治理范围和方法步骤(一)治理范围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2009年首先在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治理,事业单位中要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然后再逐步扩展到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二)方法步骤。1、动员部署2、自查自纠3、重点检查4、整改落实。(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小金库”的认定标准。认定是否属于“小金库”,唯一的标准是资金和资产是否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许多违规行为的性质类似于“小金库”,如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超范围
8、、超标准发放奖金津贴;公款旅游;请客送礼等,但只要在规定的会计账簿内进行了真实、完整的反映与核算,就不能认定为“小金库”,只能按违反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四)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小金库的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五)治理基本原则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依法依纪,宽严相济。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六)检查小金库的主要方法1、突击盘存法。对于私设“小金库”的部门来讲,除保管困难外,现金是使用起来最为方便、最为便捷的。对这种形式的“小金库”,实践中比较有效的检查方法是突击盘库。对于盘点,一定要掌握好时机和对象,盘库前要根据对
9、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部门职责、行业特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的综合分析,进行周密安排,根据掌握的线索资料,准确判断资金存放的地点;盘点时要注重两个结合,一要与清理收费票据、现金支票、空白支票和转账支票存根、作废存根等资料结合起来;二要与保管的实物资料相结合。盘库时注意保险柜中保管的房产证、土地证、有关资料证明、笔记本、信封、钥匙等实物资料。当判断现金会存放在多个保险柜时,应安排几个盘点小组同时进行。如果发现账款不符现象,应追查到底,查清原因。对于存放于保险柜的存折、存单,不管是单位户或是个人户,都要进行深入查证,确定是否属于“小金库”。2、收入核实法。全面了解被查单位的行政管理、业务活动和
10、经营管理活动情况,尽量掌握其各种收入的来源,以利于确认是否全部收入都已入账,核对报表与收入总账、明细账是否相符,重点核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各类协会、学会的收入、投资分利、房屋租赁收入,出售低值易耗品、材料、废料收入等是否入账;审查有无非法收入或用不合法票据收费,有无截留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3、支出追查法。通过审查各项开支,检查是否有虚报冒领款项转做“小金库”的情况,特别注意审查白条抵库、大额和金额较整,有规律的支出,必要时延伸到关联单位。盘查实际支出,账面列支数额与实物的单价、数额是否相符,看有无报支发票而无物资,有无以购代领虚列支出的情况。4、账户核对法。审查被查单位的银行
11、开户情况,同被查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对。同时,核实银行存款与银行对账单是否相符。5、清查票据法。检查票据购买登记簿,清点所提供的票据存根是否完整;审核票据编号是否连续,填写项目是否齐全,大、小写金额、复写字迹是否一致,有无涂改现象,作废的票据是否加盖“作废”戳记。可以以票据领购、使用、缴销、结存登记为线索,通过计算机排序、计算或人工摸排审核寻找差异。6、审阅相关资料法。一是审查会计凭证后附的原始凭单,考究其真伪。二是审查合同、协议,特别注意保证金和押金的情况。三是查阅被查单位的会议记录,因为会议记录往往能反映一些单位违纪违规问题的蛛丝马迹,可以通过审阅会议记录来获取一些问题的线索。四是查阅会计
12、人员交接记录。会计人员交接记录是非常重要的检查证据,能够记录交接过程中涉及到全部会计账簿、资料等真实情况。认真检查历任会计、出纳人员的交接记录,可能会发现违法乱纪问题的线索。7、调查询证法。通过询问、调查有关部门或知情人员,并对其做思想工作,讲明利害关系,调查、核实证据。8、分析比较法。一是对单位的财务数据进行比较分析,从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二是对同一类型的事项进行比较,如果存在差异,分析差异存在的原因,从而发现存在的问题。要注意被查单位历年在对待同一件事的处理上是否一致。比较分析可以利用计算机来进行排查。通过对计算机数据的筛选、分析,能有效解决数据量大、流程复杂、时间紧等难题,提高检查效率和检
13、查质量。9、现场勘察法。主要到被检查单位办公场所进行实地查看,观察办公场所有无闲置租赁、电梯间有无移动传媒广告、通讯机站等情况,按照目前市场运作机制,这些情况都可能为被检查单位带来额外收入,尽管这些收入可能比较少,但这些收入往往能成为发现“小金库”的重要线索。10、延伸检查法。在分析判断发现疑点掌握一定证据的基础上,向资金往来单位或其下属单位进行延伸审计。通过对现场的勘察和向有关人员询问,结合财务资料和经济资料,选择与被查单位资金结算频繁、经济往来密切的单位进行调查。找出线索打开缺口。各调查组也应加强联系,及时沟通反馈情况。就特定事项向资金往来单位调查取证,分析判断、搜寻蛛丝马迹,对查出“小金
14、库”至关重要。11、利用举报法。在开展“小金库”的检查时,公布“小金库”检查线索举报电话和通信地址(包括电子邮箱地址)也很重要,一旦收到“小金库”举报信息,检查组应对举报信息的真实程度进行初步判断,重点对举报涉及的有关人员、资金流向进行调查,参考“小金库”举报信息进行实质性测试,可以提高检查的针对性。(七)“小金库”惩处方式对“小金库”问题进行惩处的方式有哪些?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党的有关文件,目前的主要方式主要有:处理、行政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及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理是指财政、审计等执法部门对单位和个人财政违法行为的制止和纠正措施。对于财政违法行为,无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和党纪
15、政纪处分,都应区别情况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理措施,这样才能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对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理措施基本可分为:(1)责令改正(责令停止执行);(2)调整有关会计账目;(3)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4)限期退还违法所得(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5)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国家建设资金);(6)暂停财政拨款或者停止拨付与财政违法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核减或停止拨付工程投资);(7)销毁非法印制的票据或撤消非法账户。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依法对行为相对人违反法律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人身的、财产的、名誉的及其其他形式的法律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在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行政处罚种类主要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公告。在会计法中,对违反会计法的单位和个人,行政处罚种类主要包括:罚款;通报。对违反会计法的有关会计人员,县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有权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行政处罚种类主要包括: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