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目的: 民主评议党员是对党员实行民主监督的一种形式,所以务必制度健全,开展好评议活动。 二、时间 :每年对全校党员进行群众民主评议一至二次。 三、评议程序: 1、党员在年级会或教研组会上进行工作总结。 2、教职工对党员全面表现(或单项)进行量化评议,肯定成绩,提出缺点,指出存在的问题。 3、汇总群众评议情况。 4、向党员反响群众评议结果。 5、向群众呈报党员对群众评议意见的反映和态度。 四、进行评议工作小结。 五、评议党员由党支部负责组织领导。群众评议小组可由教代会群众代表(或工会中群众委员)组织。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