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化学品平安生产意见 平安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强化平安监管的措施,全国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形势呈现稳定好转的开展态势。但是,我国局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工艺落后,设备简陋陈旧,自动控制水平低,本质平安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低,平安管理不到位;有关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的法规和标准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危险化学品事故总量大,较大、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平安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坚持平安开展的理念和“x、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合理规划、严格准入,改造提升、固本强基,完善法规、
2、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的要求,构建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现就加强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科学制定开展规划,严格平安许可条件 1.合理规划产业平安开展布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制定化工行业平安开展规划,按照“产业集聚与“集约用地的原那么,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明确产业定位,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平安保障设施。202223年底前,完成化工行业平安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从202223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工程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和平
3、安监管部门不再受理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提出的立项申请和平安审查申请。要通过财政、税收、差异水电价等经济手段,引导和推动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新的化工建设工程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逐步推动现有化工企业进区入园。 2.严格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危险化学品企业平安生产、经营条件。对首次申请平安生产许可证或申请经营许可证且带有储存设施的企业,许可证发证机关要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颁发许可证。申请延期换发平安生产许可证的一级或二级平安生产标准化的企业,许可证发证机关可直接为
4、其办理延期换证手续,并提出该企业下次换证时的平安生产条件。要把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响等危险工艺(以下统称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自动控制,纳入换(发)平安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地方各级平安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和催促企业开展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工作,在202223年底前必须完成,否那么一律不予换(发)平安生产许可证。 要标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从业条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安监管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从业条件,提高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从202223年起,平安监管部门要把从业人员是否到达从业条件纳入危险
5、化学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条件。 3.严格建设工程平安许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投资管理部门要把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立平安审查纳入建设工程立项审批程序,建立由投资管理部门牵头、平安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会审制度。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未经平安监管部门平安审查通过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批准。 要从严审批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合成氨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建设工程,严格限制涉及光气的建设工程。平安监管部门组织建设工程平安设施设计审查时,要严格审查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使用危险工艺的新建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紧急停车系统;进行建设工程试生产(使用)方案备
6、案时,要认真了解试生产装置生产准备和应急措施等情况,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审查;组织建设工程平安设施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平安设施投入使用情况与装置自动控制系统安装投入使用情况。 4.继续关闭工艺落后、设备设施简陋、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平安监管部门检查发现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应依法撤消许可证并提请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平安监管部门要提请同级或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有关人民政府要组织限期予以关闭。 二、
7、加强企业平安根底管理,提高平安管理水平 5.完善并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全员平安生产责任制、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健全平安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平安投入,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确保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6.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制度。企业要加强建设工程特别是改扩建工程的平安管理,平安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采用平安、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装备,确保建设工程工艺可靠、平安设施齐全有效、自动化控制水平满足平安生产需要。要严格遵守设计标准、标准和有关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施工
8、、监理。建设工程试生产前,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三查四定(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制定试车方案,严格按试车方案和有关标准、标准组织试生产。操作人员经上岗考核合格,方可参加试生产操作。工程工程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平安设施。 7.全面开展平安生产标准化工作。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平安标准化标准,全面开展平安生产标准化工作,标准企业平安生产管理。要将平安生产标准化工作与贯彻落实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深化平安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纳入企业平安管理工作方案和目标考核,通过实施平安生产标准化工作,强化企业平安生产“双基工作,建立企业
9、平安生产长效机制。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涉及危险工艺的企业(以下称重点企业)要在202223年底前,实现平安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 8.建立标准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定期隐患排查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平安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季节变化,组织开展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以及操作工和生产班组的日常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采取防范措施,限期解决。 9.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10、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做好危险化学品普查工作,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提交登记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在202223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必须向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平安技术说明书和平安标签)。 2023.提高事故应急能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和标准,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要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中小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与当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机构、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建立联系机制,通过签订应急效劳协议,
11、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1.建立平安生产情况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重点企业要向当地县级平安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上年度平安生产情况,有关中央企业要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平安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上年度平安生产情况,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现场核查。企业发生伤亡事故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受县级人民政府委托组织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的企业,调查工作结束后要向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平安监管、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 12.加强平安生产教育培训。要按照平安生产培训管理方法(原国家平安监管局令第20号)、生产经营单位平安培训规定(国家平安监管总局令第3号)的要求,健全并落实平安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平安教育
12、培训档案,实行全员培训,严格持证上岗。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平安教育培训方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平安意识、法律法规、平安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平安技能、事故案例、应急管理、职业危害与防护、遵章守纪、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教育培训活动。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平安培训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教育培训档案。 三、加大平安投入,提升本质平安水平 13.建立企业平安生产投入保障机制。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平安监管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平安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方法,完善平安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平安费用,保证用于平安生产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通过技术改造,不断提高企业本质
13、平安水平。 14.改造提升现有企业,逐步提高平安技术水平。重点企业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改造提升现有装置以满足平安生产的需要。工艺技术自动控制水平低的重点企业要制定技术改造方案,加大平安生产投入,在202223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通过装备集散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根底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 新建的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选用平安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提高装置平安可靠性。 15.加强重大危险源平安监控。危险化学品生产、
14、经营单位要定期开展危险源识别、检查、评估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按照有关规定或要求做好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迫断装置。要建立并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平安监控责任制,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压力容器及附件、应急预案修订及演练、应急器材准备等情况。 16.积极推动平安生产科技进步工作。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有关企业开发化工平安生产技术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平安技术。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
15、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指导有关中央企业开展风险评估,提高事故风险控制管理水平;组织有条件的中央企业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技术(hazop),提高化工生产装置潜在风险辨识能力。 四、深化专项整治,完善法规标准 17.深化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各地区要继续开展化工企业平安生产整治工作,通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采取鼓励转产、关闭、搬迁、部门托管或企业兼并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淘汰不符合产业规划、周边平安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能耗高、污染重和平安生产没有保障的化工企业。化工企业搬迁任务重的地区要研究制定化工企业搬迁政策,对周边平安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和在XX县区的化工企业搬
16、迁给予政策扶持。 18.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平安监控和协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管理部门要统筹规划并在202223年6月底前完本钱地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平安监控平台建设工作,保证监控覆盖范围,减少监管盲点,共享监控资源,实时动态监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行平安状况。在202223年底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都要安装符合标准标准要求的车载监控终端。 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联合执法和协查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本地区公安、交通、环保、质监、平安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形成合力,提高监督检查效果。要针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活动跨行政区的特点,建立地区间有关部门的协查机制,认真查处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运输活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