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县农业示范区构建方案 根据省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第五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工程的通知(农标办4号)文件精神,为推动县省级种植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全面实施,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平安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围绕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化开展,进一步实施品牌拉动战略,全面提升全县农业标准化水平,推动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全面开展。 二、总体目标 年底前完成省级“种植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程,并通过验收,促进示范区工程取得明显
2、经济效益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现农业跨越式开展,使农业标准化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减少资源损耗,增加农民收入。 三、保证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统一管理。 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质监、农业、科技、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具体负责创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建立由质监、农业、工程承担单位相关技术人员组成的种植标准化生产工作组。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质监、农业、科技、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具体负
3、责创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建立由质监、农业、工程承担单位相关技术人员组成的种植标准化生产工作组。 (二)明确责任,通力协作,齐抓共管。 工程承担单位县研究所要按进度要求制定种植农业标准标准,及时组织员工贯彻实施标准,注意收集相关验证数据,不断完善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合理性,同时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进出场检测,提高农产品质量平安水平;县质监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工程承担单位制定示范区工程的农业标准标准和报批稿的编印、组织审定、文本报批,对农业标准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资市场的监督整顿工作);县农业部门负责农业标准标准的技术支持,具体负
4、责农业标准标准的宣传培训、组织实施、示范推广,指导工程承担单位在栽培全过程实施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县科技部门负责农业标准化工作立项审批和科技工程的研究及成果转换工作;其他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 (三)加大宣传,提高认识,更新观念。 一是充分利用播送、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业标准化的重要意义,增强全社会农业标准化意识;二是举办各类种植农业标准标准培训班、经验交流会,提高农民及农产品加工企业标准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水平;三是积极举办各类农业标准化成果展览,通过实物、图片集中展示标准化推进成果,促进农业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 (四)创新机制,广开渠道,加大投入。工程承担单位县研究所要按
5、进度要求制定种植农业标准标准,及时组织员工贯彻实施标准,注意收集相关验证数据,不断完善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合理性,同时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进出场检测,提高农产品质量平安水平;县质监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工程承担单位制定示范区工程的农业标准标准和报批稿的编印、组织审定、文本报批,对农业标准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资市场的监督整顿工作;县农业部门负责农业标准标准的技术支持,具体负责农业标准标准的宣传培训、组织实施、示范推广指导工程承担单位在栽培全过程实施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县科技部门负责农业标准化工作立项审批和科技工程的研究及成果转换工作;其他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
6、农业标准化工作。三加大宣传提高认识更新观念。一是充分利用播送、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业标准化的重要意义增强全社会农业标准化意识二是举办各类种植农业标准标准培训班、经验交流会提高农民及农产品加工企业标准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水平三是积极举办各类农业标准化成果展览通过实物、图片集中展示标准化推进成果促进农业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四创新机制广开渠道加大投入。 一是要加大对农业标准化的投入。各级财政部门应列出专项资金,以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农业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和农业标准化人员培训等,确保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县质监、农业、科技等部门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手段筹措资金,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多方参与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各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落实。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