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县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及政协委员提案(重点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县长、各位副县长,县长助理:按照会议安排,现将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及县九届政协二次会议委员重点提案、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如下:一、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一)议案办理情况。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共立代表议案13件,已全部办理,其中已办结7件。具体办理情况如下:第1号:杨宏斌等代表提出“关于硬化白阳镇周沟村赵河组道路的议案”承办单位:白阳镇办理情况:投资49.9万元,实施白阳镇周沟村赵河组道路项目,新建硬化水泥道路0.63公里,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第2号:白阳镇“关于配套白阳镇周沟村赵河居民点基础设施建
2、设”的议案承办单位:白阳镇办理情况:投资277.6万元,实施白阳镇周沟村赵河居民点西侧沟道治理工程,新建排洪渠281m,生产桥1座,支沟汇流口2处,沟道维护栏杆575m,道路硬化800m,沟种植云杉等244株。目前,该工程已完成80%的建设内容,计划10月底全部完工(同市人大代表议案)。第3号:王克祥等代表提出“关于新建古城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的议案承办单位:古城镇办理情况:投资86.29万,实施彭阳县古城镇便民服务室建设项目,建筑面积为307.2平方米,硬化室外场地100平方米;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第4号:赵坤等代表提出“关于实施王洼镇镇区基础设施及环境提升工程”的议案承办单位:王洼
3、镇办理情况:目前已编制完成建设方案,正在立项审批。第5号:马巧玲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红河村特色农产品交易中心”的议案承办单位:红河镇办理情况:投资60.09万元,实施红河村特色农产品交易中心项目,新建二层框架结构楼155平米,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第6号:马素贵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配套新集乡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教室附属设施”的议案承办单位:新集乡办理情况:投资50万元,实施新集乡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教室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对教室进行装修粉饰,并采购办公用品,目前已完成办公用品采购和粉刷装饰工作,计划于2018年11月投入使用。第7号:张和凯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韩寨村群众文化舞台”的议案承办单位:
4、城阳乡办理情况:投资38.68万元,实施彭阳县城阳乡韩寨村群众文化舞台项目,新建一层框架结构群众文化舞台192.98平方米,目前该项目主体已封顶。第8号:郭耀武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整治孟塬乡街区居民环境”的议案承办单位:孟塬乡办理情况:投资79.97万元,实施彭阳县孟塬乡街区居民环境大整治工程,堆砌围墙120米,建设护坡230米,砂化村道150米,新设置3立方垃圾箱6个。目前完成工程总量的90%,计划10月底完成并投入使用。第9号:胡晓香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迁建草庙乡周庄村部”的议案承办单位:草庙乡进展情况:投资99.84万元实施周庄村部迁建工程项目(又名彭阳县草庙乡周庄村社区、群众培训中心建设项
5、目),新建二层砖泥结构群众培训中心1栋392.00平方米,目前正在进行内外墙粉刷,计划10月底竣工。第10号:张生录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冯庄乡雅石沟村修建节水灌溉蓄水池”的议案承办单位:冯庄乡办理情况:投资97.65万元,实施冯庄乡羊草湾村(雅石沟村)修建节水灌溉蓄水池建设项目,建成1000立方米蓄水池一座,闸阀井7座,供水分干管三条共4.37千米,铺设地面竖管100米。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第11号:虎俭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小岔乡榆树村修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中心”的议案承办单位:小岔乡办理情况:投资55.75万元,实施榆树村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中心项目,新建单层业务用房242.22平方米,目前
6、已完成工程主体建设,计划10月底竣工交付使用。第12号:马继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罗洼乡大涝坝体育文化广场”的议案承办单位:罗洼乡办理情况:投资246万元,实施罗洼乡大涝坝体育文化广场项目,占地面积8700平方米,硬化广场6000平方米。配套建设7人制足球场、篮球场、文化舞台、文化墙、居民区道路及给排水、绿化等设施。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第13号:安续堂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改造提升交岔乡农贸市场”的议案承办单位:交岔乡进展情况:投资58.85万元,实施交岔乡农贸市场维修改造工程,新建蔬菜交易大棚270平方米、牲畜屠宰大棚70平方米及维修改造轻钢门头1座等。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二)建议办理情
7、况。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共立代表建议38件,目前已办结10件,占总数的26%;列入十三五规划3件,占总数的8%;正在办理19件,占总数的50%;因资金筹措困难、无资金来源、正在与中国银联对接等原因暂未办理3件,占总数的8%,相关部门、乡镇正在积极对接协调,争取办理;不能办理3件,占总数的8%,分别为:第32号“关于解决草庙乡退耕还林问题的建议”,因相关退耕地的补助资金被草庙乡用于解决历年道路、村部建设当中公用征地问题,致使补助指标未兑现到农户手中,不能办理;第35号“关于在孟塬乡政府修建公租房的建议”。因建设部、自治区于2015年1月起,相继发文停止公租房建设,我县未来三年无保障性住房建设
8、规划,不能办理。第36号“关于草庙乡撤乡设镇的建议”,因撤乡设镇必须符合一定的人口、非农人口比例等要求,草庙乡在硬件指标上尚不达标,区民政厅未批复,不能办理。二、县九届政协二次会议委员重点提案、提案办理情况(一)重点提案办理情况。县九届政协二次会议期间,共立重点提案6件,已全部办理,其中已办结2件。具体办理情况如下:第2号:海向刚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提案”承办单位:建环局办理情况:制定了彭阳县2018年农村环境整治配套项目为全县12个乡镇81个行政村397个村民小组配备81辆环卫垃圾转运车、1985个6方垃圾箱、397辆电动保洁车。现已完成政府采购,正在分配。第5号:李正军
9、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禁牧封育管理的提案”承办单位:林业局办理情况:在重点宣传自治区禁牧封育条例、区市县各级党委、政府有关禁牧封育政策的同时,坚持把依法管理、严厉打击作为确保禁牧封育政策顺利落实的重要措施来抓。坚持把节假日、凌晨、夜晚偷放牧作为禁牧封育的重点进行督查,加大督查、巡查频次和范围。对屡教不改的人员,进行严打重罚,以此来震慑破坏禁牧封育成果的不法行为。1-9月份森林派出所共出动车辆300余车次,出动警力1200余人次,有效巩固了造林绿化成果。第53号:文史学习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新集乡姚河塬商周遗址保护的提案”承办单位:文广局办理情况:正在申请成立姚河塬商周遗址保护、开发领导小组,筹建
10、彭阳县姚河塬商周遗址管理处,保障姚河塬商周遗址的开发和保护。目前,正在做规划设计工作。第59号:李恒春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支持发展红梅杏产业和加强保护红梅杏品牌的提案”承办单位:林业局办理情况:在红梅杏产业培育上,发展以红梅杏为主的庭院经济林4.11万亩,栽植优质红梅杏228万余株。在红梅杏品牌保护上,经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确定为“彭阳红梅杏”。鼓励和引导建立彭阳红梅杏交易公共信息平台,发展连锁店、直营店、配送中心和电子商务,支持企业、合作社参加各种形式的展销活动。2018年6月15日,组成联合市场执法组对在市场借用在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红梅杏企业包装盒销售的进行注销,有效的保护了我县红梅杏品
11、牌。第75号:高应广委员提出的“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厕所建设的提案”承办单位:建环局办理情况:已列入彭阳县2018年人居环境改善行动方案和2018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改厕项目实施方案。2018年共实施12个乡镇20个行政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每个村至少建设1座水厕。同时,今年计划在红河镇红河村改厕50户、何塬村改厕58户,城阳乡杨坪改厕71户、韩寨村改厕75户、城阳村改厕35户。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计划10月底完成。第85号:买成德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承办单位:建环局办理情况:修订了推进全县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由发改局牵头调整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实现
12、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大提升。由白阳镇各居委会牵头成立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目前民乐苑小区、惠通小区、绿都华府已成立,康居园、商业小区、海巴小区等正在筹备中。由公安局对全县未安装监控设施的住宅小区实施安装工作,目前正在实施。(二)提案办理情况。县九届政协二次会议期间,共立政协委员提案94件,目前已办结52件,占总数的55%;正在办理29件,占总数的24%;因需要调整规划、争取政策支持、缺少资金、待批复等原因暂未办理6件,占总数的8%,相关部门、乡镇正在积极对接协调,争取办理;不能办理3件,占总数的8%,分别为:第32号“关于解决草庙乡退耕还林问题的建议”,因相关退耕地的补助资金被草庙乡用于解决历年道路、村部建设当中公用征地问题,致使补助指标未兑现到农户手中,不能办理;第35号“关于在孟塬乡政府修建公租房的建议”。因建设部、自治区于2015年1月起,相继发文停止公租房建设,我县未来三年无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不能办理。第36号“关于草庙乡撤乡设镇的建议”,因撤乡设镇必须符合一定的人口、非农人口比例等要求,草庙乡在硬件指标上尚不达标,区民政厅未批复,不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