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责任追究制度 为强化学校饮用水管理,确保平安稳定,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平安隐患意识和教职工的平安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平安责任,做的平安事故处理有依可据,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原那么: 1、领导:谁分管,谁负责; 2、教职工:有工作岗位就有平安责任: 3、“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二、责任追究程序 校长是学校饮用水平安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发生极重平安事故由上级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发生严重与极重平安事故分管平安的部门负责人负督查和管理责任,由校长追究责任;出现严重饮水平安隐患与发生所
2、有饮水平安事故具体工作人员负直接责任,由校长和分管平安的部门负责人追究责任。 1、一般饮水事故责任由学校分管负责人调查处理; 2、较重的事故责任由校长任组长的调查处理小组来处理; 3、严重的饮用水事故责任将由校长任组长的调查处理小组进行处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 4、极重的饮用水事故责任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到达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责任追究形式 1、口头批评; 2、按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3、责令书面公开检查; 4、与考核挂钩; 5、全校通报批评; 6、取消当年晋级评优资格; 7、承担经济责任; 8、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9、年终考核根本合格或不合格; 2023、移交司法机关另
3、行处理。出现较重事故及以上且尽够了责任的按责任追究形式的13条处理;出现一般平安责任事故的按责任追究形式的14条处理;出现较重的平安责任事故的按责任追究形式的16条处理;出现严重的平安责任事故的按责任追究形式的18条处理;出现极重的平安责任事故的按责任追究形式的12023条处理。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责任追究范围 但凡在校园内发生的饮用水平安事故,都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平安责任。 2023年2月 第二篇:云溪小学学饮用水污染事件责任追究制度XX县区大陈镇云溪小学饮用水污染事件责任追究制度 为强化学校饮用水管理,确保平安稳定,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平安隐患意识和教职工的平安责任意识
4、,进一步落实平安责任,做的平安事故处理有依可据,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原那么: 1、领导:谁分管,谁负责; 2、教职工:有工作岗位就有平安责任: 3、“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二、责任追究程序 校长是学校饮用水平安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发生极重平安事故由上级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发生严重与极重平安事故分管平安的部门负责人负督查和管理责任,由校长追究责任;出现严重饮水平安隐患与发生所有饮水平安事故具体工作人员负直接责任,由校长和分管平安的部门负责人追究责任。 1、一般饮水事故责任由学校分管负责人调查
5、处理; 2、较重的事故责任由校长任组长的调查处理小组来处理; 3、严重的饮用水事故责任将由校长任组长的调查处理小组进行处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 4、极重的饮用水事故责任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到达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责任追究形式 1、口头批评; 2、按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3、责令书面公开检查; 4、与考核挂钩; 5、全校通报批评; 6、取消当年晋级评优资格; 7、承担经济责任; 8、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9、年终考核根本合格或不合格; 2023、移交司法机关另行处理。 出现较重事故及以上且尽够了责任的按责任追究形式的13条处理;出现一般平安责任事故的按责任追究形式的14条处理
6、;出现较重的平安责任事故的按责任追究形式的16条处理;出现严重的平安责任事故的按责任追究形式的18条处理;出现极重的平安责任事故的按责任追究形式的12023条处理。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责任追究范围 但凡在校园内发生的饮用水平安事故,都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平安责任。 第三篇: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 1、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当发生食物中毒、水污染、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关人员要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任何人不得隐瞒、阻挠、拖延、
7、慌报,对隐瞒、阻挠、拖延、慌报者,要按照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保存现场。当发生食物中毒、水污染、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立即停止生产和出售,保存事发现场,配合上级部门检查,如果成心破坏、销毁现场的食品、饮水、工具等,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篇:八一小学饮用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八一小学饮用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 一、学校建立水污染事件报告工作机构,指定报告联系人员。 二、报告对象。区教委、区疾控中心、街道办事处。学校如果发生疑似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必须立即上报区教委、区疾控中心、街道办事处,同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控制事态开展,确保师生平安。 三、报告内容: 1、学校将我校集中
8、式供水水源地突发性不明水污染事件及时报区教委、区疾控中心、街道办事处,由区疾控中心迅速组织监测,掌握污染情况。 2、学校的生化药品在储存、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意外事故对学校水环境造成污染的均作为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及时上报,由区疾控中心迅速组织监测,掌握污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3、学校应收集、整理(伤亡人数、经济损失等)根底资料上报区教育委、街道办事处。 三、平安报告的内容要真实可靠,及时核实,弄清后再报,不准不报、假报和隐瞒不报。 四、报告 : 1、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6661317 2、街道办事处办公室:6832023 3、区疾控中心:6781563 第五篇:学校责
9、任追究制度学校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进一步依法治校,强化法律法规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标准工作规程和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效益,根据国务院及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追究的范围 学校规章制度涉及的各个方面所发生的责任事件、学校设置的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责任人员。 二、责任追究的形式 1、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或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而造成不良影响、事故或经济损失者,视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理、经济处分和行政处分。行政处理为:调离岗位、解除聘任。 行政处分为: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留用观察、辞退、
10、开除。经济处分为:赔款、罚款、扣发工资、岗位津贴。对触犯国家刑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视责任性质,将责任追究分为直接责任追究、间接责任追究、领导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 三、责任追究的程序 1、部门自我追究。对照学校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部门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在部门处理范围内的由部门处理,报学校备案。重大事故由部门自查后,报学校逐级予以追究。 2、学校追究: (1)对部门上报的重大问题,视责任范围大小,后果严重程度逐级予以追究。 (2)对照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每学年度末进行考核并且不定期地对各部门、各工作岗位进行抽查,发现问题逐级予以追究。(3)对偶发重大事故,学校及时逐级予以追究。 四、责任追究认定权限 1、属批评教育、行政处理、经济处分范围内的一般责任追究,由各部门研究处理。 2、属行政处理、行政处分或经济处分范围内的重大责任追究,由校务会议研究决定。 五、责任追究的监督 对重大责任事件和有关责任人,在追究的过程中,学校行政应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和教代会民主监督委员会通报。被追究责任的个人如有异议,有权向校长、工会或上级反映,校长在认真听取意见和进行调查研究的根底上,经校务会议研究可以更改原处理意见,并同时追究有关处理人的责任。 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