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金融助力农牧业进展工作汇报 在省、州、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金融部门的大力支持和乐观协作下,我局利用金融效劳体系,优化农牧区金融效劳环境,缓解“三农贷款难、担保难问题,有效促进了农牧业进展和农牧民增收。现将存放在我局的支农担保资金600万元、扶贫示范村担保基金450万元、高校生青春创业贷款担保基金120万元、精准扶贫担保基金(互助资金投资收益)800万元的管理、贷款发放及农村金融扶贫贷款状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及取得成效 1、支农担保资金运行状况方面。自省财政厅支持建立支农融资担保资金试点工作开头以来,我局紧紧依托“三农进展定位,充分利用农商行“支农力度大、营业网点普及城乡的行
2、业优势,与农商行签订了市支农融资担保资金贷款承办协议,并在农商行营业部开立了总规模为600万元(市级财政支配300万元、省级配套300万元)的担保资金账户,双方商定贷款放大倍数为1:6,总放款规模为36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末,已累计发放支农信贷担保资金贷款5336笔、金额32973万元,余额1173笔、金额7383万元。支农信贷担保资金贷款惠及全市4个乡镇、42个行政村的5336户农牧户。目前尚未形成贷款风险。 2、扶贫示范村贷款担保基金状况方面。2023年,依据市产业扶贫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将扶贫贷款担保金450万元转入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账户,放大5倍用于贷款支持。对示范
3、村(郭勒木德镇中村、宝库村、东村)里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及全市专业合作组织和当地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进行贷款资金扶持,截至2023年6月末,已累计发放贷扶贫示范村贷款884笔、金额7058万元,余额301笔、金额2966万元,切实解决产业扶贫资金投入缺乏问题。 3、青春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状况方面。2023年,我局乐观支持青春创业扶贫行动,将青春创业贷款担保基金120万元,依据放大5倍用于贷款支持,贷款期限设定为二年。截至2023年6月末,已累计发放青春创业贷款17笔、金额870万元,余额8笔、金额369万元。其中2023年发放青春创业贷款2笔、金额110万元。通过开展“青春创业扶贫行动,促进周边地区城
4、乡青年就业,示范带动宽敞青年扎根农牧区,艰苦创业,成长成才。 4、精准扶贫贷款担保基金贷款方面。2023年,我局乐观推动精准扶贫工作,加强与市扶贫办的沟通,在发放贫困户、扶贫企业贷款的同时,乐观争取市贫困村互助资金金融扶贫项目16个,贫困村每村50万元,共计800万元存放在农商行,作为贷款担保金(放大3-5倍进行贷款)的同时进行资产收益。截至2023年6月末,已累计发放精准扶贫贷款97笔、金额4110.1万元,累计带动贫困户进展户457户,余额43笔、金额3156.1万元。在保证贫困户贷款的根底上,亦贷款给贫困村的能人大户、家庭农牧场、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支持他们进展生产,增加收入。 5、金
5、融扶贫贷款状况方面。2023年,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牧区根底设施建设,我市从国开行申请金融扶贫贷款40亿元,实际到位资金26.15亿元。依据市进展改革委员会、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关于下达第一批农村牧区根底设施扶贫贷款建设项目投资规划的通知要求,下达农村牧区根底设施资金7亿元。2023年6月,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支持下,我局就如何开展金融扶贫贷款工作进行了反复争辩,以市政府文件出台了市农村牧区根底施设建设项目贷款资金使用管理方法,对扶贫贷款的资金筹措、使用范围及监督检查等问题进行了明确,标准了相关工作的运行规章。 二、存在的问题 1、个别贫困户和贫困人员依靠思想严峻。在建档立卡走访入户中,我局觉察个别
6、贫困户、贫困人员主动进展的乐观性不高,加上家中劳动力量缺乏,存在依靠思想,对金融的需求量不大。 2、一些贫困户和贫困人员对政策措施不甚了解。因扶贫部门、相关单位对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政策宣扬不到位,一些贫困户和贫困人员对政策措施不甚了解,对贷款存在只贷不还的思想。 3、金融扶贫贷款工程项目进行缓慢。由于制度机制不够健全完善,加上部门间沟通协调不够,金融扶贫贷款工程项目进行缓慢,影响了金融扶贫贷款的效能。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强宣扬力度。要进一步深化了解金融扶贫的各项政策,加强对金融扶贫政策的宣扬力度,让更多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员了解、把握和运用金融扶贫政策,使金融扶贫政策发挥更大效能。在宣扬金融
7、扶贫政策的过程中,要借助各乡镇和驻村第一书记的力量,扩大宣扬范围,提升宣扬效果。 2、营造诚信气氛。在深化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根底上,加大信用户、信用村的评定范围、强度,营造“守信荣耀、失信可耻的气氛,不断提高农牧户信用意识。通过营造诚信气氛,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切实解决贫困户和贫困人员生产困难,关心贫困户和贫困人员脱贫致富,并保障扶贫贷款“放得出、收得回、见成效。 3、强化合作共建。在目前的金融管理体质下,大量的资金、人才、信息、政策等金融资源集中于金融机构内。我局要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建立起长期有效的沟通机制,实现银政“合作共建、优势互补。在具体实际工作中,我局要跟踪好与各商业银行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合作项目的落实;同时加强与信托、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探究在证券市场、基金市场、保险市场等领域开展更广泛的合作,提高金融助力农牧业进展、金融扶贫的力度和成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