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招生人员应熟知学校的建校史与开展前景,了解学校师资、设备及教学情况,掌握年度招生条件、范围和标准。第二条积极预测生源,深入基层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确定招生方案。第三条积极制订招生广告,创新招生宣传的方式渠道。第四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与学院的要求,按时、准确地汇总并上报新生数据。第五条招生人员对咨询者要态度诚恳,谈话和蔼,礼貌待人。第六条要认真对待每一个咨询 及来访者,耐心准确地解释招生简章的具体内容,实事求是地解答咨询者的每一个问题。做好 咨询记录并予以归类整理。第七条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详细说明每一种收费方法,设身处地为家长着想,提出意见供家长参考。第八条熟悉本年度招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对来访者认真接待并做好登记工作。第九条如遇到无法解答的问题,应请示有关负责人后,再给予答复。第十条不准对有关家长的提问作出不负责任的答复;不准对家长提出的问题避而不答或拖延不决;不准向家长提出非工作范围内的不合理要求。一经发现即给予严肃处理。第十一条必须遵守招生纪律,严格保守秘密。如有泄密行为,即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解聘。第十二条组建招生队伍,并搞好业务培训。第十三条及时搞好总结工作,为来年招生做好准备。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