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2023年工商局强化消费维权专项行动方案.docx

上传人:la****1 文档编号:905719 上传时间:2023-04-15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6.6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工商局强化消费维权专项行动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2023年工商局强化消费维权专项行动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2023年工商局强化消费维权专项行动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工商局强化消费维权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省、市工商局“红盾春雷行动2023行动部署,我局决定从2023年12月31日至2023年3月31日,在全局开展为期20230天的“强化消费维权专项行动。为保障行动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消费维权专项行动行动目标 通过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及后处理工作;做好消费纠纷的行政调解;做好有关效劳领域维权等项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保障人民群众能够买上放心年货,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元旦、春节。 二、强化消费维权专项行开工作内容 (一)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及后处理工作。集中组织开展室内电取暖器具、成人冬

2、季服装、皮鞋、儿童用品等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及其销售者,要在“两节前后,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积极引导和指导消费。加大对不合格商品市场清查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应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对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平安等违法行为,要追根溯源,挂牌督办、限时办结,一查到底。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催促经营者立即退货。对自消费者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经营者未退货的,应按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分方法相关规定,及时处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开展好消费纠纷的行政调解工作,及时化解

3、矛盾。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符合规定的投诉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不符合规定的投诉不予受理,并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开展重点效劳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以广阔消费者投诉和举报比较多的效劳行业为重点,突出装饰装修、美容美发、家电售后安装维修、通信效劳、预付式消费等重点效劳领域,要开展好维权工作。 1、强化日常监管,标准重点效劳领域经营行为。依法进行市场巡查,强化日常监管,标准合同文本,加强效劳商标和效劳广告的监管,催促效劳业经营者守法经营,利用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对重点效劳领域的投诉举报。 2、强化案件查办,依法查处

4、违法行为。以查办重点效劳领域违法案件为重点,依法查处欺诈消费者以及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 3、加强协调协作,配合相关部门完善重点效劳领域监管标准。会同相关部门在重点效劳行业推广效劳合同示范文本。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订效劳质量标准,引导和催促经营者建立健全适应重点效劳领域特点的自律制度。 此外,配合相关机构,加大对医疗机构滥用医疗耗材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牵头股室:市场股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监管所、食品股、药械股、质监股、办公室 三、强化消费维权专项行开工作要求 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强化消费维权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然性,始终树立依法行政的执法理念,以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在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强化消费维权专项行动。要通过案件查处的成果来表达专项行动的成效,用行动数据来反映工作成绩,用解决消费者最关切、最突出的消费纠纷的数量来回应消费者对市场监管部门的期待和信赖。 第3页 共3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与职业考试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