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酬勤医疗废物平安处置规章制度 1. 建立医疗废物治理责任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治理。2. 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要合理选址,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平安措施,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洁。3. 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分类搜集、暂存、密闭运送。4. 医务人员出诊治疗后,应将医疗废物带回,不得留在出诊地点与生活垃圾混放。5.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的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进展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品种、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字等,登记材料至少保存三年。6. 搜集医疗废物的容器或搜集袋要有统一标识,锐利废物和高度污染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别放入密闭、防刺、防渗容器或搜集袋内。7.使用专用运送工具,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道路,运送到指定的暂存场所,不得渗漏、遗撒、污染环境。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8. 医疗废物治理人员应进展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平安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