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工作情况的总结 为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开展,标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公布实施以来,在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宣传,确保登记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工商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工作情况的通知(桂工商办发20222325号)要求,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习 二、做好宣传工作 202223年4月,我局在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紧紧围绕“抓效劳
2、、上水平、讲效能、促开展这个主题,结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在区华石镇开展了由区政府组织、我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大型“效劳个体私营经济暨农村消费维权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了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大力开展个体私营经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内容,同时把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来抓,提高社会各界和广阔农民对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统一思想引导、鼓励多主体、多层次、多类型兴办合作社。全年共出动宣传车20多车次,工作人员8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多份,拉过街横幅2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情况 截止202223年3月
3、我局共登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x户。202223年3月28日农业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前我局就登记了第一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为“xx生态农业合作社,住所是xx,经营范围是生猪饲养,沼气生产,玉米种植,生态循环农业经营,为开展沼气产业化经营的农户和企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效劳。202223年下半年我局又登记了“xx种养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正会同区农业部门指导“xx玉桂八角协会、“xx果蔬协会等xx个农业协会逐步标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主要效劳措施 一是畅通准入。主动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编发登记注册所需材料的指导资料,指导申办人拟定相关文书,填报有关申请表格,开通登记绿色通道,实行“
4、零收费、近距离、耐心指导、无障碍效劳,符合条件的当场登记。 二是合理把握准入尺度,分类指导,分类标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前已办理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逐步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标准;202223年会同农业部门着手开展引导各类属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性质的农村专业协会转型取得经营主体地位,走标准开展之路工作,已得到了农村专业协会组织的认同。 三是实行“上门效劳,重点地指导。我局以区“兴企强区、兴农富民工程为契机,为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提供登记辅导和政策咨询,实行“上门效劳,我局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一起深入农村实地了解情况,现场指导申请人如何办理设立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所须
5、提交的资料和手续,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 四是加强监管,维护权益。切实加大“红盾护农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拓展农资经营主体准入模式,创新农资主体监管方式,推进“农资放心店建设,落实种子留样备查、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制度;把握农时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放心经营。进一步整顿和标准农村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农产品购销中压级压价、非法收购、虚假宣传、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以“红盾护农为工作重点,加大对假冒伪劣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经济违法违章行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存
6、在问题 虽然我局比较顺利地贯彻实施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各项登记工作也能正常开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局部登记人员还没能熟练掌握登记工作,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将在上级工商部门的指导下,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使贯彻实施工作更顺利开展。 总结一年来我区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践,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平安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在开展的初始阶段,开展还不平衡,在实际运行中还遇到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进一步落实措施,加大力度,积极探索,加快合作社标准化建设步伐,促进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开展、大提高。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