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兴宇中学“名优教师评选方案 兴宇中学名优教师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三制改革,搞好绩效工资改革,完善优化鼓励机制,调动广阔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脱颖而出,促进教师整体素质的不断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认定条件 (一)必备条件: 坚持四项根本原那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育法规,有高尚的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着。教学质量列年段前列(任期内所任班级各次期末成绩均不低于年段标准分);接任落后班进步明显;不列入统一考试的科目,学生问卷调查满意率在95%以上。同时一年内开设过由学校推荐的校内外公开课或教学教研辅
2、导讲座,介绍过教育教学经验。 有扎实的教学理论根底,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承担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课题,任期内所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或课题报告获校级一等奖,或在学校有关书籍中收录(须由考核组确定认可),或在市属级及以上获二等奖,或在市级及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教师本学科作品的发表(市级及以上)或获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视同论文或课题。 任教满五年,并能胜任毕业班教学工作一年以上(中考个人成绩不低于市属学校平均成绩第5名),任班主任或团队、年段长、教研组长、中层干部二年以上。 (二)补充条件。凡符合必备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也可申报名优教师。 近五年内获市属级及以上教坛新秀者;获市属级及以上学
3、科带头人、名师者; 获市级以上综合性先进,并由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证书者; 任期内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两人次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者或市级第一名者; 在教育教学业务素质比赛中,综合类(教师根本功比武)获市属二等奖及以上,单项比赛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者。 所带班级被评为市属级以上先进班级或本人被评为市属级以上优秀班主任到达二次及以上。 二、评定方法 评定的比例最高控制在专任教师的2023%左右。 评定程序:依据条件个人申报,学校考核小组初审,全体教师民主评议,学校考核小组终审,最后由校长任命,颁发证书,授予兴宇中学名优教师称号; 校级名优教师每年评定一次,任期一年。 三、任期管理 1.名优教师职责 保持
4、高尚的师德,对学校的各项工作积极支持,身先士卒,有典范作用。 坚守教学一线岗位,踊跃承担各类竞赛或学生社团辅导工作,保持先进的教学水平和突出的教学效果。 学习教学理论,及时了解教学动态,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承担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任期内至少有一个校级以上研究课题,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获市属二等奖及以上或公开发表。 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常规,在各项常规检查中须取得优秀成绩。 热心培养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根据学校实际任期带教一个徒弟; 任期内完成一次学术主题报告讲座(或书面报告); 学年末要结合本职工作,做好履行职责的总结,向全体教工汇报,接受全体教工的民主评议; 任期内须开出校级及以上公开课一节,每学期
5、完成一份较高质量的试卷。 2.名优教师考核 考核对照名优教师职责,由学校考核小组实行年终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全部到达为优秀,欠缺二条及以上为不合格。考核程序为自评总结、总结交流、民主测评、职能处室初评、校考核小组确认。 3.名优教师待遇 根据考核结果,优秀500元,考核合格400元,考核不合格不发放。考核合格以上者在年度考核等级评比中优先考虑。 4.名优教师任期终了,其称号自行取消,经本人再次申报、学校再次考核聘任,可以连任。 5.名优教师在任期内退休或脱离、调离教学岗位或不按学校要求履行上述各条职责,或严重违反师德要求,经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即时撤消其名优教师资格,收回证书,取消名优教师相关待遇。 6、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下一学年名优教师参评资格。 四、本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于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