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学校平安专项整治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学校平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局长担当,副组长由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担当,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未保办,办公室主任县教育体育局未保办主任。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1.广泛开展平安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2.加强学校平安工作标准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3.连续实施中学校校舍平安工程,建立校舍平安信息系统;4.加强校内外活动平安管理;5.加强学校消防平安和学校化学危急品管理;6.加强校内治安整治,预防同学受侵害大事发生;7.加强同学交通及校车平安管理工作;8.乐观开展夏季防同学溺水工作,防范同学溺
2、水事故;9.加强饮食卫生平安管理;10.加强外口子女、留守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平安和法制教育与管理;11.深化开展防灾减灾宣扬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工作。 三、整治工作支配 一宣扬发动阶段3月10日至4月10日:各学校组织开展“综治宣扬月、“中学校平安宣扬日、“学校平安教育周和5分钟平安教育等教育活动,强化师生的平安意识。 二检查整改、完善措施阶段4月11日至8月31日: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平安、交通平安、游泳平安、饮食卫生平安、学校化学危急品管理及学校危房检查,消退各种平安隐患。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9月1日至9月30日,学校中心校对所属学校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县教育体育局上报检查状况;10月10日至11月30日县教育体育局对各中学校、幼儿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总结稳固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县教育体育局对各校检查验收状况进行总结,稳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四、有关事项 1.各校应将开展学校平安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于5月16日前报送县学校平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未保办。 2.在学校平安专项整治过程中,如觉察担忧全隐患,要马上整改。各校要准时将专项整治的有关信息及阶段工作开展状况书面小结汇总上报每季度至少一次县学校平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未保办。 3.县教育体育局将依据活动开展状况,不定期组织抽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