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污水处理厂生产平安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污水处理厂内运行平安生产一般要求。1、凡本厂职工需熟知平安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2、生产作业时必须穿工作鞋,注意防滑,不得在池上追逐奔跑,不得酒后上池子。3、经常检查走道板、栏杆,如有不牢固或损坏情况,立即汇报修理。4、夜里不得摸黑工作。5、池上有积雪或结冰时,应先清扫然后上池工作。6、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并做好巡视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生产运行部。第二条:防毒气管理要求1、下池、下井工作时必须填写井下、池内作业工作票,向领导申报,经经理或生产运行部主管同意前方可进行。2、下池、下井工作前,必须检查池内、井下毒气浓度,
2、不符合工作要求时,不得下去工作。3、当井下、池内毒气超标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等平安条件具备前方可下池、下井工作。4、井下、池内工作必须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人、平安员、抢救员,作业人数不得少于3人。5、井下、池内作业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确实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经平安主管部门批准前方能进行。6、井下、池内作业必须全神贯注,密切配合,工作时不准嬉戏及随意离开岗位,以免发生危险。第三条:防溺水和防高空坠落要求1、池上栏杆必须经常检查,以防发生事故。2、不准随意越栏工作,经批准后,越栏工作必须穿好救生衣或系好平安带并有人监护。3、池上救生圈不得挪用,以备不测之需。4、池上走道必须保持无积雪和无结冰
3、。5、全厂井盖如有腐蚀损坏应及时更换。6、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和深度近视人员不得登高作业。7、迷雾、大风、大雪或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登高作业。8、登高时必须佩带平安帽和平安带。9、夜间不得摸黑登高。10、饮酒、精神不振或医院证明不宜登高者不得高空作业。11、登高必须检查脚手架、脚手板的牢固情况。12、登高不准穿厚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第四条:交接班要求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2、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全部到齐。3、交接双方经认真检查,双方认可前方可交接班。第五条:交接人员任务1、交班前,交接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2、交班前应整理好生产报表、运行记录。3、交班时有责任答复接班人提出的问题。4、发现接班人有酗酒、精神失常等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时,不得交接,并有责任坚守岗位。5、接班人逾时不到,有责任坚守岗位,报告有关部门,等待处理。6、交接班时,突然发生事故或设备故障,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应协助工作,待处理完毕前方可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