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贸企业设备动力科平安生产责任制 1、经常对全厂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修理。保证全厂机电设备的平安 防护装置齐全无损,使其经常处于平安良好状态。2、组织编制和审核本厂各机、电工种的平安技术操作规程,报厂批准后, 组织贯彻执行。对工程施工方案提出平安要求和平安措施,组织检查施工工具和 劳动护具。3、负责制订或审查有关设备、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制订 设备、动力系统平安技术操作规程,组织编制大检修平安组织措施方案,并确保 实施。4、参加厂组织的平安大检查,组织有关专业检查,并要经常检查本厂的 机电设备是否处于平安完好状态,查出事故隐患应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处理。5、组织车间和有关科室对锅炉、
2、压力容器、高压管道、起重设备、吊车 及其平安装置等进行定期检查、鉴定、校验工作。6、组织对全厂电气设备和防雷装置的检查和定期测试,以及绝缘工具的 定期试验鉴定工作。7、各车间机电设备的改进和操作条件的改变,必须报请设备动力科审批, 不经同意,不得任意改动。组织实施并按期实现已批准的平安技术措施工程工程。8、对新增加的机、电设备的平安设施要认真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平安要 求的设备,禁止试车运转。9、会同安技科对全厂机械、电气、压力容器、焊接等特殊工种的工人进 行专业性平安技术教育。10、掌握全厂机、电设备的事故动态,负责组织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 处理,并按规定提出报告,并报送有关上级机关和安技科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