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 玉岩镇陈润 胡锦涛指出,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改革开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开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需要有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无视的问题,综合治理的任务十分艰巨,需要我们继续不懈努力。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浪潮中,如何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社会综治工作,促进乡镇和谐稳定,平稳而有力地加快小康社会建设步伐,成了重中之重。在这种形势下,我们提出了构建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具有深远意义。 首先,我们要明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概念及其意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是指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动和协调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既是保证我国长治久安的战略方针,也是一项改造社会、改造人类的具有深远意义的社会系统工程。它将贯穿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历史开展阶段,涉及社会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要完成这样一个具有长期性、广泛性、复杂性和综合性的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确立并遵循符合其自身规律和特点的根本原那么,才能保证其高效有序地运作。 把握社会综治工作中的几大原那么: 1、预防为主、重在治本原那么 坚持预防为主重在治本的原那么,就是要在
3、宏观上把预防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最根本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注重从抑制和消除产生危害社会治安现象的具体原因和条件入手,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违反法律、纪律、道德等社会行为标准的现象发生,从而到达治本之目的。 2、法制原那么 确立法制原那么,就是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法律的轨道,使综合治理工作法律化、制度化,从而在法律制度上保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权威性。 3、协调原那么 确立协调原那么,就是要求从宏观上对社会治安综合治安工作予以统筹协调,以提高这项工作的整体成效。 4、科学原那么 确立科学原那么,就是要强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科学性。首先,要重视和开展对“社会治安综合治
4、理学的研究。其次,要重视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办事机构中,实行科学的分工运作。其次,总结目前乡镇社会综治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健全难,流动人口管理机制不完善,目标责任不明确。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建不够全面,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存在困难,相互推卸责任现象较为普遍;随着经济社会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综治工作不断遇到新问题,乡镇流动人口较多,管理较难,治安综治工作面临更大挑战,而乡镇综治部门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往往不够及时、有效。 2、综治资金筹集难。农村税费改革后,乡村可用财力减少,综治工作人员的经济待遇特别是村级从事治保、调解工作人员的待遇落实面临困难,影响他们的工作积极
5、性。基层治安综治工作硬件设施缺乏,经费紧张,局部村综治工作重心单独设置较难,内部设置不标准,作用发挥有限。 3、综治干部队伍选拔与培养难。由于基层条件有限,无法承担培训教育职责,一些乡镇特别是山区乡镇人才紧缺,无专门综治业务系统学习和培训。治安综治工作队伍业务素质急需提高。 4、综治思想深入宣传难。法制宣传深度、广度不够,一些党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不强,矛盾纠纷时有发生。 针对乡镇综治工作目前存在的困难,我们提出构建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主要构建在三大防控网络(社会面治安防控网络、乡镇治安防控网络、村级治安防控网络)的根底上,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形成目标明确
6、、内容严密、运行有序的治安防控体系。 如图1: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 指挥系统立法系统司法系统教育系统管理系统| 社会面治安防控体系 | 群防系统|乡镇治安防控体系 | 村级治安防控体系 一、社会面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社会面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由各主要系统的协调运作来推动整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一)指挥系统。该系统包括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全党全社会各个方面,必须由党委统一领导同时,政府也要担负起重要的领导责任,大量的工作要由政府去组织实施。因此要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列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作出正确的决策,指挥
7、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切实担负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责任。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党委和政府领导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它采取虚实结合的体制开展工作。所谓“虚,是指该委员会委员均为兼职,通过工作例会研究解决问题。所谓“实,指该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应定编定人,形成专门工作班子。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研究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 2、对本地区、本部门一定时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并监督实施, 3、组织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综合治理措施; 4、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5、办理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立法系统。包
8、括国家和地方各级立法机关。立法机关要经常了解和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中的各种立法需求,及时制定利完善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并保证各有关法律法规的协调开展。这些法律法规不仅不得相互抵触,而且要注意彼此衔接配套。发现有相互抵触或脱节的情况,要及时通过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加以妥善解决。同时,还应依法监督检查政府和司法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促其协调运作。 (三)司法系统。该系统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平安、司法行政等机关。它们在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积极侦破、起诉、审判各种刑事案件,依法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分子;做好民事、经济、行政等案件的审理工作
9、,及时消除社会的不安定因素;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并运用公安通知、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等形式,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堵漏建制,提高劳改劳教工作质量,减少“两劳回归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等。 (四)群防系统。主要包括。 1、民调组织。要大力疏导和及时调解各种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 2、单位内保组织。切实加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平安保卫工作和技术防范措施,“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3、街道、乡村的基层治保组织。要在积极维护当地治安秩序的同时,大力加强城乡联防、工农联防、地段联防、军警民联防等,消除治安死角; 4、保安效劳公司。在不断提高保安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的根底上,
10、为大型企业等重要单位提供专业性优质可靠的平安保卫效劳。有领导、有方案地建立和健全各种群防群治组织,逐渐形成立体式、网络化、综合型的治安防范体系,这不仅能有效地弥补警力缺乏,而且将扩大治安管理的社会覆盖面,无疑会成为推动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支重要方面军。 (五)教育系统。不仅指各类学校,还包括宣传部门。新闻机构、工青妇组织和其他负有社会教育职能的单位和团体。学校教育重在育人,要强调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开展,特别要做好双差生、流失生、工读生的思想转化工作。宣传、文化、艺术、影视、出版等部门和单位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多出健康有益的精神产品,剔除文化垃圾。共青团、工会、妇联要与单位
11、、街道、乡村、学校、家庭密切配合,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尤其是要做好后进青少年、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工作。 (六)管理系统。是指各行政管理和监督部门。特别要强化工商、税务、海关、金融,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管理监督职能。通过不断加强各方面的行政管理和监督工作,全面建立和完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治安防范制度,堵塞易于滋生各种违法犯罪的漏洞和空隙。 二、乡镇治安防控网络 乡镇治安防控网络建设主要由乡镇综治中心在社会面上各系统的协助下,以创安为载体,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引导和监督各村综治工作,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山区乡镇特别要注意: 1、健全社会
12、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加大对流动人口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合作,强化社会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提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2、加大综治资金的投入,完善乡镇综治根底设施。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加强对山区乡镇的治安经费扶持,提高综治工作人员的待遇,完善基层综治工作硬件设施。 3、加强综治干部队伍选拔与培养,提升综治人员业务水平,积极开展专门综治业务系统学习和培训。 4、加大综治思想宣传、法制宣传。以提高村民的治安防范意识、倡导见义勇为精神为主题,充分发挥乡镇老干部、老党员、老职工和乡镇治安积极分子作用,积极开展义务治安巡逻活动。 三、村级治安防控网络 在乡镇社会治安综治中心的引导和监督下,在乡镇综治主任
13、的带着下,各村治安、综治协管员认真履行职责,增加薄弱地段治安巡逻次数,做好群防群治工作。村干部及村级综治人员一有情况要及时向乡镇综治中心汇报,及时掌握矛盾源头信息。 我们要在构建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的同时,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开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抓基层打根底,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切实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要在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上下功夫,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坚
14、持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的治安问题,增强“严打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通过基层平安创立、平安建设等活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基层。要整合社会资源,强化社会管理,提高管理水平。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严格公正执法。 第二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浅析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对策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是社会治安管理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社会开展的重要组成,就是为社会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真正发挥成效,关键是要对构成治安防控体系的各个要素进行全面整合、开展、提升,使治安防控体系各个构成要素能够互为联动、整体运作,统
15、一指挥、反响灵敏、整体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治安防控运行机制。 当前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本质认识不到位。公安机关在构建治安防控体系的实践中,往往过分强调打击的震慑作用和短期效应,在防范力量上很少投入甚至不投入,往往导致的结果是短期内治安形势得以控制,一段时间过去后重蹈覆辙,形成了打击到再次打击的循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好坏,取决于是否能在打防管控四方面协调开展,而不是一味地追求其中严打一方面,需要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注重研究犯罪规律,发动治安防控力量,追求全民参与进来。 (二)社会治安防控参与力量单一。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承担着主要任务和责任,是治安防控的主力军。从目前社会治安状况看,对群众平安感危害最重,对社会治安影响最大的,仍然是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及各类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仅仅靠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通过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及作案人的动机,从案发根源找途径解决。从以上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