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平安储存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由于性质不稳定,在储存过程中受到一定外界条件的影响极易引起燃烧、爆炸,甚至会造成恶性火灾,给群众生命平安造成很大危害。 如包装损坏或不符合要求,一些储存化学物品的罐体年久失修、化学物品腐蚀罐体产生裂痕、容器密封不好,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合存放,或在运输过程中泄漏,或违反操作规程,在装卸过程中不采用密闭接口,使一些易燃物质直接暴露在空气中,极易造成爆炸和燃烧。 还有些危险物品已经长期废置在仓库中,不及时处理,往往因变质发生事故。如硝化甘油,平安储存期为8个月,过期后自燃的可能性很大,并且在低温时容易析出结晶,当固、液体共存时,硝化甘油的敏感度特别高,微小
2、的外力作用就足以使其分解而发生爆炸。 而当管理措施不当、建筑不合理、化学物品库房的建筑设施不合理、配套设施缺乏或年久失灵,如避雷、防静电设施不全或失修,当阳光直射、温度过高、通风不良、湿度过大等不利因素影响化学物品的平安存放条件,到达一定限度,或遭到雷击;电荷累积遇明火后果都不堪设想,极易发生火灾。 为了有效地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平安管理,防止各类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应当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1、库房建筑设施符合规定 库房应采用双层通风式屋顶,早晚翻开门窗自然通风,中午不宜开门窗,以免大量热空气进入使库区温度升高。为防止阳光直射入库和因玻璃上的气泡疵点引起聚焦起火,库房窗下部应离地面
3、至少2米,采用毛玻璃或涂色玻璃装修。 库房地面应根据贮存物的性质而建构。遇水易燃的物品库房,应采用防水浸渍地面;储存氧化剂和易燃液体、固体及剧毒物品的库房采用易冲洗的不燃地面。 大型化学物品仓库,应设避雷装置。在所有危险物品仓库内,必须采用防爆的电气照明设备,假设考虑亮度或防爆灯不便安装,可用壁龛式隔离照明灯或采取其他措施。 2、严格储存管理制度 贯彻专库分储原那么,性质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危品严禁同库储存。库内禁明火,进入库区的汽车,排气管应装火星熄灭器。库区严禁检修汽车,蒸汽机车应在烟囱上设双层钢丝网、蒸汽喷管熄灭装置。 化危品入库要认真检查物品的品名、规格、包装是否正确。装卸化危品不得碰撞、摩擦。 及时清扫散落地的危险品。一天至少进行2次平安检查,易分解物品由专人定时测量记录,定期检查建筑设施、照明线路和避雷设备。 3、建立培训机制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应遵守仓库防火平安管理规那么,同时专用仓库、货场或其他专用储存设施,必须由经过消防平安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消防培训机制。使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从业人员熟练掌握仓库管理知识、电气防火、火场逃生、灭火器使用方法等知识,以提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从业人员的消防平安素质。 4、根据库区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水池和消防器材,保证完好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