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承诺书 为乡制造和保持一个洁净、秀丽、文明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村居)民个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进展,打造一个洁净、洁净的国家级森林公园,特制定本承诺书: 一、目标责任 1、健全机构。各村、乡级各单位要成立以支部书记或单位负责人为负责人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并组建一支义务保洁队。 2、宣扬发动。各村必需书写宣扬标语5-10幅,各村民小组每月召开一次村民会议进行宣扬、评比。各单位每半月召开一次全体职工专题会议,形成多、全方位宣扬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目的、意义、方针、方法、做到家喻户晓。 3、净化工程。街道中坝、龙池村主干道及学校、医院、兽防站、粮管所、科研所、石峰源和依
2、据地避暑山庄实行全方位保洁。地面要做到洁净、洁净、无瓜果皮、纸屑、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无垃圾死角。机关单位院落内必需随时保持卫生洁净,做到窗明几净、室内无尘、无蜘蛛网。农户房屋檐必需做到卫生洁净,不乱堆乱码,人畜粪便分别,粪坑进行掩盖,垃圾标准到位,柴草、杂物等堆放整齐有序。狗必需栓养,禽畜必需圈喂。所辖乡村道路及道路两边的白色垃圾由所辖行政村负责清理,确保洁净、洁净。 4、美化工程。街道摊点摆放需标准,不允许占道经营,骑门摆设,严禁车辆乱停乱放。车辆必需停放到泊车位,朝向全都,间距全都。建筑秩序无论公、私建筑场地必需有围墙、公告栏、材料堆码地。严禁占道,阻碍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考核方法 乡政府每月组织一次人员到各村、乡级各单位进行督察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每次扣村支书、村主任各50元;再次不合格者每次扣村支书、村主任、文书100元,并对主要负责人在全乡会议上通报批判。 对督察不合的乡级各单位,第一次批判整改;其次次在乡曝光台曝光;第三次不改者乡政府将以书面形式分别上报其主管部门和县目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