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作风建设承诺书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政风行风建设,全面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效劳水平,树立良好的行业新形象,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1、政务公开。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承办人员姓名、工作职责等,通过营业窗口电子显示屏、住房公积金网站及新闻媒体等进行公开、公示。 2、效劳标准。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职工群众要热情接待,效劳周到,文明用语,为效劳对象提供快速、便捷、优质、高效的效劳。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 3、限时办结。在符合有关规定、手续完备、材料真实齐全的前提下,审批和办理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单位及个人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设立、查询、对账等事项,即时办理;单位及个人账户信息变更,个人账户封存、转移,缴存基数、比例变更,公积金汇缴、补缴等,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公积金提取要件真实齐全的,当场审批办理。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需要进一步核实提取要件真实性的,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申请公积金贷款,资料齐全的,审核办理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不包括在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间);受理借款人夫妻委托按月划扣公积金还贷,即时办理。 4、责任追究。工作人员在效劳过程中如有违背效劳承诺,经核查属实的,应当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和相应处分。 5、效劳监督。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