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工程发包制度 工程发包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发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公司可以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万元以内的工程直接发包。 二、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 四、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 五、建设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防止承包方以低于本钱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六、凡属投资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招投标。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