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 XX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零一二年三月 XX县区建筑施工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平安生产管理水平,认真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县委县政府关于平安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建设系统平安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平安管理,落实平安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平安事故发生,根据平安生产法、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和XX省平安生产条例,结合实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施工企业鉴定xx年度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以下平安生产责任目标。 一、责任目标 (一)、平安生产控制指标 1、施工企业年度内,不发生死亡事故、一次重伤3人以上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
2、上的各类平安生产事故。 2、对各级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到达20230%。 3、施工企业年度内创市级平安文明工地到达30%以上。 4、施工现场按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检查评分达70分以上(含70分)。 (二)、平安生产根底管理 1、施工企业成立企业法人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的施工平安领导小组。 2、施工企业法人是平安生产第一负责人,须对本企业的平安生产负总责,贯彻执行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平安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齐全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平安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平安生产管理工作中的新动向、新问题,落实平安防范措施,会议要有记录。 3、落实平安生产目标
3、责任制,与各级各部门签定建筑施工平安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及相应责任人。 4、健全和完善建筑施工平安管理规章制度和建筑施工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部门内岗位和相应责任人。 5、企业要有方案的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平安检查。 6、施工中发生平安生产事故时,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申请书)组织抢救,并将事故情况及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不得隐报、瞒报、迟报。 7、按规定监督发放职工(农民工)工资,杜绝因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而引发上访事件。 8、积极组织开展平安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新进场
4、或转换工种的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二、平安生产检查考核 1、季度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季度对施工企业的工程工程实施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企业平安生产管理季度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 2、临时检查和随机抽查。在每季度平安生产检查的中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不定期、不定时的对企业施工的工程工程实施检查,检查的结果,记入当季企业平安生产管理考核评价中,也是季度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 3、年度综合考评。根据四个季度的平安检查、临时检查、随机抽查的结果,年终对企业全年的平安生产管理水平做综合科学评价,通报考核结果。 三、奖惩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面完成责任目标的企业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取消企业及负责人的评选先进资格,对其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分;对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亡平安生产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XX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签字: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签字: xx年月日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