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档案管理制度 总那么 第一条为标准和加强全省社区档案管理,推动我省社区建设,保证社区在组织、文化、卫生、环境、治安等各项具体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完整与平安,维护社区组织的历史真实面貌,有效地为社区建设、稳固基层政权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效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社区档案是指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以及社区群团组织在居民自治等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XX县区街道所辖社区和建
2、制镇所辖社区。 管理体制和原那么 第四条各级民政部门、档案部门应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对社区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将档案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检查内容,并依本方法规定进行检查。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的档案业务指导。 第五条社区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社区组织在档案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法律法规,严防档案损毁丧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档案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严禁出卖、涂改、伪造档案,违者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六条社区档案工作应做到“四有。有人管,有制度,有橱柜,有档案。 1.社区应当明确专人负责本社区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及提供利用。 2.社区档案工作应
3、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明确归档范围、归档要求,保证社区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按规定整理归档。 3.社区应当配置专柜存放档案资料,做到平安、保密、防止丧失,有防火、防盗、防虫霉等措施。有条件的社区可设置专门的档案用房。社区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在社区办公经费中列支。 4.社区应将如下文件材料归档保存。社区党政群团体组织建设方面的文件材料;社区居民自治;军、警、机关、企事业单位共驻共建;社区效劳、社区文化、卫生、环境、治安等活动方面的材料;财务、财产管理方面的材料;反映社区活动方面的照片、声像材料;荣誉证书、奖牌奖杯奖状、纪念品等实物。(祥见附件内容) 档案的整理、利用 第七条社区档案的整理本着“简化整理
4、、深化检索的原那么进行,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社区档案的具体整理方法由各县(市)、区档案局确定。 第八条社区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按不同门类、载体分化为文书类、科技类、会计类和声像类、电子类、实物类及资料等七个大类。 文书类文件材料一般按年度归档整理,本年度档案在次年的六月底前归档;会计类文件材料由财务人员整理完毕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基建类文件材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整理归档;设备类文件材料在设备开箱验收后及时整理归档;声像类和实物类材料随时整理归档;电子文件一般在办理完毕后三个月内整理归档。 第九条纸质文件材料与特殊载体材料分别编目存放。 第十条社区档案人员应充分利用计算机进行档案资料管理,建立必要的档案目录数据库,以方便档案的利用。 第十一条社区档案工作应立足为社区建设效劳,开展档案咨询、举办档案展览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为社区三个文明建设效劳。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