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作风。我们要牢记党的事业是千百万人民群众的事业。只有密切联系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关心群众疾苦,遇事同群众商量,发挥群众的智慧,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效劳,才能使党的路线和政策,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从而团结群众战胜困难,完成党建给我们的各项任务。特定制度如下: 1、每位共产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周围群众完成好本职工作。 2、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宗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关心群众疾苦,随时做好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 3、发挥桥梁作用,对各级领导部门的要求、规定要带头执行,模范遵守,不发牢骚,对群众的意见要求做正面的解释或及时反响到主管领导。 4、每位党员联系12名群众或入党积极。经常交流思想,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每学期至少谈话两次,并做有记录掌握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及时向支部汇报情况。 5、充分发挥党小组作用,党小组要定期研究本组工作范围内群众的思想动态,遇有教职工在工作、生活中发生实际困难,尽力帮助解决或及时向领导报告。 6、党员同志要善于发现群众的优点和长处,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与缺乏。立足本岗、维护大局、保持稳定、促进工作。 7、积极配合支部做好青年教师的工作,在思想、生活、业务等诸方面给予关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