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期间至二审法院接到报送案件之前,向哪级法院提起保全申请? 征询:被告刘某不服一审法院民事判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向县法院发出调卷函时,我觉察被告刘某有转移财产的现象,我欲对刘某的财产提出保全申请,现因一审法院已判决结案了,中级法院又未立案审理,在这个空当期间,我不知向哪级法院提出保全申请?江西吴先生答:你所提出是关于上诉期间保全措施的衔接和施行的征询题,在二审法院接到上诉案件之前,因一审期间未采取保全措施,为保证当事人的权利处于司法保护状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对当事人不服一审讯决提起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藏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应当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为此,你应当向一审法院提出保全申请。作者单位: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