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监局打非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标准市场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打击平安生产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开采、运输等行为工作(以下简称“打非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开展观,牢固树立“平安第一,平安开展理念,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事权一致和打防结合的原那么,以控制事故总量,防范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标本兼治,严厉打击平安生产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开采、运输行为,整顿市场经
2、济秩序,消除不平安因素,有效防范各类平安生产事故,促进全县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范围 平安生产“打非“工作的范围主要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工作重点是: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开采、运输的违法违规行为;虽经行政许可,但擅自扩大生产、经营、建设、开采、运输范围或规模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开采、运输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职责分工 平安生产“打非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主管部门为主牵头,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上下互动机制的要求进行.
3、具体职责分工是: 以经贸部门为主牵头,国土资源、公安、工商等部门参与,负责煤矿行业的“打非工作。 以安监部门为主牵头,发改、经贸、国土资源、公安、交通、质监、工商等部门配合,负责非煤矿山、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冶金及工商贸等行业领域的“打非工作。 以公安部门为主牵头,交通、农机、公路、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配合,负责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的“打非工作。 以质监部门为主牵头,工商等有关部门配合,负责涉及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打非工作。 以交通部门为主牵头,公安、海事、工商等部门配合,负责交通设施、道路客货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水运等行业领域的“打非工作。 以
4、建设部门为主牵头,规划、市政、质监、工商等部门配合,负责建筑施工领域的“打非工作。 以市政管理部门为主牵头,规划、质监、城管、工商等部门配合,负责城镇燃气领域的“打非工作。 农机、旅游、文化等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负责相应行业领域的“打非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平安生产“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打非工作纳入平安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平安生产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要建立和落实“打非工作责任制,特别要落实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全力抓好“打非工作。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
5、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平安生产“打非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打非工作指导小组和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开发区要参照县里的做法作出具体部署。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打非工作。要针对本地本行业产业特点和薄弱环节,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采取专项执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等形式,开展平安生产执法监察活动,力求做到纵到底,横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空档,形成露头就打的局面,始终保持“打非工作的高
6、压态势。要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打非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增强全社会平安意识,努力营造“打非工作的强大舆论气氛。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打非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平安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列入关闭或取缔的,态度要坚决,行动要果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实施关闭或取缔,不留后患。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协调,主动牵头,统筹协调好联合执法和督查行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标准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加强催促指导。要建立“打非工作情况统计和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开发区XX县区直各牵头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情况控制,于每季度结束后3日内将本辖区、本行业开展“打非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打非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进行查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的责任。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