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业城污水管理工作汇报 一、工程根本情况 县盐化工业城污水干管工程位于县盐化工业城。根据干发改字202350号文件批复精神,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污水管线的挖填安装和检查井的现浇安装,方案铺设干管全长5841m,兴建检查井91座,兴建提升泵房1栋。工程由省煤矿设计院规划设计,县公正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 (一)施工情况 本工程于2023年12月开工,方案2023年2月完工。工程施工中,参建各方按照施工图和质量管理的要求,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施工管理,有效控制了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 本工程大局部管线布置在水田中,施工难度特别大。受管线改道、设计变更、雨雪天气、农业生产、征用土地、横穿公路、流沙淤泥
2、层等因素的影响施工进度有时较慢,甚至屡次中断施工,其中:因群众阻止干管在水田中间铺设,致使工程延至2023年12月下旬按照群众要求管线改道后才正式开工;因雨雪天气,2023年12月-2023年4月仅铺设干管202300m左右,检查井没有建成1座;为保证农业生产的正常开展,经请示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2023年5月-2023月全线停工。因此,整个工程到2023年5月才全面完工。 本工程累计铺设干管5698.2m;兴建检查井92座,其中a标段干管4252m,检查井73座;b标段干管1446.2m,检查井19座。兴建提升泵房1栋。 (二)管材使用和变更情况 招标文件规定,a标段使用湖北顾地牌hdpe钢
3、带增强螺旋波纹管。因雨雪天气和地下水位高,电焊进度慢又易发生平安事故,经指挥部领导同意a标段改为顾地牌pvc-u双壁波纹管。b标段污水处理厂至提升泵房段使用202300x20230x200(mm)钢筋混凝土柔性承口排水管,提升泵房至赣江段使用直径600mmhd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因b标段干管均在地表铺设,钢带管还要穿过赣东大堤,群众担忧管材老化渗漏,影响生产生活平安,强烈要求水泥管用钢筋混凝土全护管(360),钢带管改为钢管,经指挥部领导同意b标段柔性承口管改为钢筋混凝土企口管,钢带管改为钢管,管材使用和变更情况如下: 1、a标段: 钢带增强管2530m,其中直径700mm1850m,60
4、0mm380m, 500mm200m,202300mm20230m。 双壁波纹管1722m,其中直径800mm354m,600mm954m,500mm414m。 混凝土全护管长度1275m,其中直径600mm1200m,500mm50m,202300mm25m。 2、b标段 直径202300mm钢筋混凝土排水管1278.2m,其中企口管842.2m,柔性承口管436m。 直径600mm钢管168m。 混凝土护管1278.2m,其中企口管全护管(接口3圈6.5钢筋)1213.2m,承口管半护管65m。 三、完工决算情况 本工程招标合同价款396.2万元,其中a标段303万元,b标段93.2万元,
5、实际完成投资(未审计)845万元,比合同价款增加448.8万元。其中a标段增加247万元,b标段增加201.8万元。工程投资增加主要表达在以下五个方面: 1、设计变更,因群众强烈要求并经指挥部领导同意,凡未到达群众平安防护要求的干管均改为混凝土半护管或全护管,如a标段有1200m由土护管改为混凝土全护管;b标段由120混凝土护管改为全护管和半护管,其中全护管1213.2m,半护管65m,同时提升泵至赣江168m干管由钢带管改为钢管。 2、流沙和淤泥层处理,a标段58-59号检查井之间流沙层开挖回填、平安防护和施工排水;22-24号检查井之间抛石挤於固基和施工排水。 3、横穿国道公路按相应标准用
6、钢筋混凝土全护管。 4、施工材料转运,因污水干管大局部在水田施工,不通路、不同电,材料全部靠人工和机械进行二次或者三次转运,用电要自备电源。 5、施工排水、清淤、作业面平整等工作量都很大。 目前,施工单位根本完成决算工作,因县审计局工作繁忙,2023年春节前无法对县盐化工业城污水干管工程进行决算审计。 四、工程质量评定 本工程2023年5月全部完工,7月14日进行了预验收,2023年9月21日组织了竣工验收,验收小组综合评定该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同意交付使用。 五、遗留问题及建议 (一)污水处理厂至赣江段尾水排放干管因厂区氧化塘水位没有到达设计自流高程尚未进行闭水试验,建议管理单位待条件允许后
7、进行闭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二)尾水提升泵房没有自备电源,如停电可能影响尾水提排和设备维护,建议管理单位适时解决。 六、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污水处理厂抓紧加高加固氧化塘河岸,保证氧化塘水位到达尾水管自流排放高程。 (二)建议管理单位加强观测,加强管理,确保工程平安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三)建议审计单位进行工程总造价决算审计时,对已经发生变更的工程应核减中标文件中相应工程的工程量。 七、工程款支付建议 根据2023年招标文件的规定,工程按期竣工验收合格付合同总造价的40%,剩余工程款经工程总造价决算审计后,2023年年底付50%,余款在2023年年底付清;假设工程未按期竣工(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除外),除扣除工期延期赔偿金外,剩余工程款支付时间依次后推。 本工程延期完工是多种因素造成的,考虑到工程建设中的全部投资均由施工单位垫付,而且2023年春节前审计单位无法安排工程决算审计,建议按招标文件规定先支付合同总造价40%的的工程款,对超过合同价款局部按施工单位估算数的40%支付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待工程总造价决算审计后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分期支付工程款。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