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教育体育局收发文制度参考 发文办理 1、属全局性或综合性工作的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草拟,凡以县教育体育局或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其余公文由主办的业务科室草拟。 2、对以县教育体育局或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含 电报,实行三次核稿制,先由科室负责人对文稿从内容、格式到文字作全面审核,签字后送办公室,再由办公室主任批阅,并从文字、格式、行文规章等方面进一步把关,最终送分管领导批阅,再由局长签发。以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含 电报可由办公室主任签发。 3、其他单位与本局联合发文,文稿也须经本局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办公室批阅、领导会签。 4、由承办科室一般为文稿草拟人负责对缮印的文
2、稿进行校对,并签名。 5、凡局领导签发后的文稿原那么上不再改动,承办科室认为需作改动的,应与办公室协商,内容改动较大的,须将原稿清样一并送签发人审定。 6、办公室文书对文稿在用印前应当进行复核,然后再用印。经复核需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按程序复审。文稿用印须以局领导或办公室主任的签发文字为依据。 7、依据公文性质、效用、发文范围,编哪种文号由办公室分管人员确定,并按编号次序对发文进行登记。 8、文件的装订、包封由主办科室担当,装封后由办公室集中、统一邮寄。 收文办理 1、发送到教育体育局的公文含电报,一律由办公室签收。由文书准时分送局领导和有关科室阅办。对急需办理的文件,文书收文后,应马上交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并马上送交分管领导、职能科室阅办。 2、每位局领导分别设一只阅文夹。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及有关同志传阅文件力求快速,阅文后应在文件传阅卡上签名。并准时将文件归还办公室。 3、不要将文件自行转递,更不能将文件擅自外借,对需要转给其他领导、科室或下属单位阅办的文件,可由有关领导在文件处理单上提出拟办意见,由办公室负责传送。 4、对需要办理的文件,由承办人注明办理结果的简况。对已复印的文件要注明“已复印份字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