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检二区防火、防盗自检自查情况 国电康平发电 设备部电检班防火防盗制度 q/gdkp-202223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电检班防火防盗的职责、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本制度适用于设备部电检班。2标准性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电业平安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局部) 火力发电厂平安性评价(第二版)(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平安监察部)管理制度汇编(国电康平发电设备部电
2、气检修班) 平安技术常用数据手册 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标准国电康平发电标准3术语和定义 无4职责 为了加强电气检修班管辖设备管理,提高职工的防火防盗思想认识,切实保护国家和职工财物不受到损害,并本着合理有效地管理使用灭火器材、易燃易爆物品及库房,防止火灾和被盗事件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制度内容与方法 5内容与方法 5.1班长为生产现场防火防盗第一责任者,班组保管员为班组库房防火防盗第一责任者,并熟悉班组所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班组库房(现场库房、检修间)要设有专人负责防火防盗工作。在网控楼一楼库房走廊内设有集中防火器材,设有专责人定期检查其设施的完备性。并按要求进行更换和检查工作(每周
3、检查一次)。其它班组所有库房均应设置2瓶灭火器材(干粉或1211),并设专人管理和维护,安放在易于紧急使用之处并设有标示牌。禁止随意挪用消防设施。 5.2库房(检修间)有易燃物品时,应指定专人管理,每天下班前进行防火检查一次。应放置在远离热源,并经常监视库房温度不应过高,否那么应采取必要的措施。 5.3进入库房内禁止动火,如必须动火时,应与专责人联系采取必要的平安措施。 5.4平安员经常教育职工要有一定的防火防盗意识,警钟长鸣。所有办公室、休息室、库房、检修间门窗应有可靠的防盗措施,并应设立专责人进行管理维护。 5.5严禁所有室内照明灯常明、电热设备电常送。移动或固定工器具电源必须随用随送电。
4、工作结束随即停电。 5.6进入储氢站工作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使用铜材工器具。进入汽机厂房严禁穿有带铁钉工作鞋。 5.7电缆槽盒及桥架,就地设备卫生每月清扫检查一次,不得有积粉、积灰现象。 5.8生产现场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履行动火工作。 5.9节假日休息超过3天,休息前应检查库房门窗是否关好并锁牢,库房门应加贴盖有分场公章的封条。值班人员必须每天检查巡视库房门窗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5.2023每日下班时专责人必须检查办公室、休息室、值班室门窗情况,确认锁牢前方可离开。 5.11网控楼消防设施应设有专责人。 5.12电气专业管辖设备的消防设施均有设备管辖的相应班组设立专人负责。 5.13违反
5、此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根据情节将给予50500元经济考核。 5.14本制度假设有与上级有关规程、制度相违局部,按照上级规程、制度执行。 5.15禁止在库房、检修间、母线室、班组内吸烟,禁止流动吸烟。 5.16班组库房内应留有足够宽度的防火通道,并保证其畅通不得堵塞。6检查与考核 6.1发生火情,每次扣20230200元。 6.2发生火险及火灾相关人员没有及时上报,每次扣20230元。 6.3不按期整改火险隐患,每次扣20230元。 6.4不按期对重点防火部位检查清扫,造成火险,每次扣50300元。 6.5仓库存放易燃易爆品放置距热源较近部位及不平安地方,每次扣20230元。 6.6生产现场搭设的脚手架,接触热源未采取措施,工作结束后未及时撤除,每次扣50元。 6.7现场堆放空油桶、废滤油纸等易燃品,每次扣50元。 6.8禁烟区域或流动吸烟,每人次扣200元。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