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宪法日国旗下讲话参考讲话各位教师、同学们:上午好!12月4日,是 “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我国的 “国家宪法日今天我讲话的标题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想和大家聊聊青青年法制教育的话题。一份来自中国青青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材料说明,近年来,青青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13岁以下的青青年犯罪明显增加,其中十四、五岁青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青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两个70%让人触目惊心,也引起了人们的深思:小小年纪,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青青年犯罪的缘故是多方面的,有来自家庭的,有来自社会的,但其中最主要的是我们的个人缘故:一些中学生法律认识浅薄,在做事之前不考虑
2、后果,只是盲目的去尝试;一些中学生不爱学习,整天混迹于社会,看别人消费,心理不平衡而去偷去抢,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的不管家庭经济条件和父母的承受才能,盲目地攀比,比气派,比阔气,结果做了不该做的事情;有的讲哥们义气,为了不损害朋友之间的感情,不管是非、不分对错的去协助。新的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负刑事责任确实是指犯罪后,依情节严峻程度,法院能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成心杀人、成心损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明知本人的熟人、朋友、同学在敲诈抢劫,不仅不劝阻,不报告,反而在
3、现场看喧闹,甚至认为好玩上去当帮凶。那么,这些旁观甚至出手的人,已经起到了协助敲诈抢劫的作用,情节严峻就构成了共同抢劫犯罪。有的同学非常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淘气捣蛋上,喜爱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方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爱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保护公物,成心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网吧就强行向微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同意的,假设情节严峻的话就要遭到法律的制裁。同学们!健康如今,才可能幸福将来。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这段人生中的“黄金时代,努力汲取人类文明的精华,充实我们的头脑,健全我们的心灵,遵纪守法,文明修身。本周开场政教处将进展多种活动进展法制宣传,希望同学们届时积极参与。 我们要提高本身的法律认识,自觉学习根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养,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擅长运用法律保护本人的合法权益不受进犯,自觉不损害别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阻碍四周的人,带动四周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奉献。希望同学们严于律己,内强素养,外树形象,在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创新的同时学会自我保护。学法用法,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法制扎根我们心中!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