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省XX县区农村村民个人建房报批程序 农村居民建房用地报批程序 1、镇政府按年度土地利用方案(可分批次)逐级上报“农转用审批件。 2、农村村民在批准的农转用范围内向建房用地所在村民小组(土地所有权单位)提出书面用地申请。与人调换土地或付补偿费取得建房用地的,还需提交双方的调换或补偿合同原件,并在申请书上写清楚土地的来源情况。 3、申请书需经本村民小组80%以上的村民或代表同意,并由村民小组长签章同意,然后将申请书送村委会审核。 4、经村委会审核同意后送交国土所。 5、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用地,还须先由村镇建设部门核发建设规划许可证。 6、国土所按方案和一户一宅等有关规定审核可否用地。 7、可
2、上报审批的用户发给“私人建房用地报批表,并经村民小组、村委会、镇政府签署意见后由国土所送国土局审核,送县时可由国土所预收税费。 8、国土局会审同意后送县政府批准,再由国土局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9、凭建设用地批准书送镇村建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然后国土所人员会同村镇办人员放线。 10、房屋根本建成后,凭建设用地批准书等申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八不批 1、未经国土员实地调查的不批; 2、出租、出卖房屋后,申请建房的不批; 3、住房宽裕,贪图风水另选地址建房的不批; 4、有山可依,要占耕地、水田的不批; 5、建房地与他人有纠纷未处理好的不批; 6、影响城建、交通、水利设施等
3、的不批; 7、镇报的审批表(包括附件)不完善、不标准、不齐全、不真实的不批; 8、占用根本农田保护区的不批。 申领个人集体土地使用证根本程序和要求 一、领取土地登记申请书按表填写并提供如下资料: 1、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 2、1987年以前审批的,1987年非农用地清理时又未换证得,持原大队或公社审批资料或村委会证明。 3、土地使用者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二、资料齐全的由镇国土所派员到实地调查,丈量,绘制宗地图并要由四邻签名认可权属界限。 三、凡直系亲属申请更名登记的,由其受益人写书面申请,家庭主要成员签名同意后,方可办理。 四、土地登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资料,经国土所审查合格后,由镇政府初审并报县国土局审核颁发土地使用证。 二一年十月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