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兴办社会福利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我省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决定(赣府发2022202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社会福利事业的改革与开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福利效劳体系,现就加快实现我县社会福利社会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居家为根底、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的供养方式,探索出一条国家倡导资助、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的新路子,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开展相适应的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健康有序地开展。 二、总体目标 到xx年,在我县根本建成以公办社会福利机构
2、为示范、以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以社区福利效劳为依托、以居家供养为根底的社会福利效劳网络。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的数量和集中收养人员的数量每年以2023%左右的速度增长,尤其是老年人社会福利效劳机构的数量要有较大的增长。县城至少应有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社会福利效劳中心,南安镇应有一所容纳30名以上老人的养老机构,大力开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养老效劳机构,力争全县每千名老人要到达2023张以上床位数。居委会要有一定的老年人活动场所,普遍建立老年互助效劳中心、社区网络呼叫系统等社区福利效劳设施,开展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半托、日托、上门护理等多种形式的效劳。农村的每个乡镇至少要建设一所具有综合性、
3、多功能的社会福利效劳中心,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提供系列福利效劳。 三、根本要求 采取民办公助的方法,将一局部资金用于鼓励、支持和资助各种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采取优惠政策,鼓励集体、村(居)民自治组织、社会团体、个人和外资以多种形式捐助或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或利用闲置资源投资“面向社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福利事业。 四、制定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福利事业 凡举办以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为主要效劳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核,凭省民政厅核发的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一)对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可减免以下工程的费用。 1、免缴工程的费用。
4、排水排污设施使用费(自行完善);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墙体革新费;社会福利管理费。 2、减缴工程的费用:卫生许可费只收取工本费;白蚁防治费减三分之一;建筑安装工程合同鉴证费减半;地形图测量费减半;工程质量监督费(建设单位缴纳局部)减半;定额测定编制费减半;土地调查费减半; (二)其它优惠政策。 1、用电、用水,按照居民生活或行政事业的分类价格择低执行;对社会福利机构使用 等电信业务要给予优惠。 2、社会福利机构的生活车辆免收养路费。 3、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托养、康复及相关的社会福利效劳,免收营业税。对按规定缴纳所得税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权限报批,给予减免税照顾。对社会福利机
5、构兴办的第三产业、安置残疾人的社会福利生产性企业,按照现行的国家税法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4、对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包括社会福利机构在社区或居民家庭中分散寄养的)就读于小学、初中的学龄孤儿,教育部门免收书本费及其他费用;对就读于高中(职业高中)的孤儿,免收学费,减半收取其他费用。 5、社会福利机构可以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经县民政部门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公开向社会募集款物。所有募捐款物,必须全部用于改善收养人员的生活和改善自身设施设备条件,并接受捐赠人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捐赠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现行的国家税法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6、对捐资兴建社会福利机构
6、设施(工程)的人士,其捐赠额占工程投资总额三分之一以上的,该设施(工程)可以其名字命名(国家明确规定不能命名的除外)。对捐赠、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开展的单位和个人,受赠单位应给予公开感谢。对做出突出奉献的单位和个人,可报县民政部门予以嘉奖。 7、对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中具有劳动能力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孤残人员,应优先推荐就业,免费给予上岗前的就业培训。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及其职工,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保障职工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权益。 8、社会福利机构开办医疗诊所,卫生部门应按有关医疗机构管理规定优先批准。具备条件可以对外开展医疗、康复效劳的,卫生部门应按照区域卫生规划
7、予以优先考虑。社会福利机构收养人员中的根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会福利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根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9、社会福利机构对自费托养人员收取效劳费(如护理费、生活费等),可根据所提供的效劳内容,拟定收费工程和收费标准,报县民政局审核后,由县物价局批准执行。 2023、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收住无经济收入、无赡养人且无法定扶养人的效劳对象,可以申请县政府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方法由县财政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制定。 (三)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社会福利机构,有关部门有权中止局部或全部优惠待遇。情节严重的,有权追回所减免的局部或全部税费,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社会
8、福利机构建成后,改变使用性质的; 2、利用社会福利机构的房屋和场地从事核准效劳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效劳活动牟利的; 3、参与偷骗税的; 4、从事与黄、赌、毒有关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加强领导,促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有序开展 社会福利社会化是我国社会福利事业开展的方向,也是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各乡镇政府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 (一)统筹规划、依法标准社会福利事业的开展。各乡镇要将社会福利机构及床位数作为社会开展的指导性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方案,要在根本建设方案中统筹安排社会福利设施建设;规划部门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将社会福利设施特别是老年人效劳设施纳入公共设施统一
9、规划,在交通便利、环境良好的地方安排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县国土资源局要把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用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要划拨供地;采用有偿方式供地的,在地价上要给予优惠;属出让土地的,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应当降低。对征用或者使用集体所有的非耕地建设社会福利设施工程的,按照国家规定免收征地管理费、土地权属调查费等;县民政局要加强调查研究,合理确定社会福利事业开展目标,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数量、布局、规模档次以及资金、用地等统筹安排。要抓紧编制区域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制定社会福利事业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性文件,使社会福利事业建设与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今后,申办社会福利机构,
10、要严格按民政部公布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方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老年人福利设施建设要按照建设部、民政部联合公布的老年人建设设计标准(jgj122-99)进行设计和施工。 (二)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处理好社会福利工作中政府职能和社会化的关系,研究制定社会福利机构分类管理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起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要按照产业化的开展方向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运行机制。对新办的社会福利机构,要打破旧框框,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运行,真正表达市场配置资源、价值规模调节、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法那么,使各类社会福利机构都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开展。 (三)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要把社会福利社会化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推进;要注意抓好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县民政部门是社会福利事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当好政府的参谋,做好效劳协调和催促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及其依法管理和经营,为我县社会福利社会化健康有序地开展做出积极奉献。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