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工会工作程序. 建立工会工作程序 一、成立工会筹备小组 筹备组成员可由学校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代表35人组成,负责学校工会筹建工作。 二、申请成立工会 筹备组成立后,以书面报告形式向上一级工会提出建立工会组织的申请,报告以学校工会筹备组的名义申请。内容包括:学校名称、教职工人数、通讯地址、成立时间、注册地点、(股东构成),工会筹备组成员及其简历等。成立工会时,应同时成立女职工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三、开展会员 工会筹备组在筹建工会期间,可以代行工会委员会的职责,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会员。教职工参加工会,应由本人填写入会申请书,经工会筹备组批准,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报上级工会
2、备案。 四、酝酿委员候选人 工会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建议名单由工会筹备组提名,经学校党组织同意后交教职工大会通过。确定的工会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填写相应的呈批表,报上级工会审批。学校工会委员会由57人组成较为适宜,一般设主席、副 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生活委员、女工委员、财务委员等。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主任和委员。 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人数要增加应选人数20的差额。 五、申请召开会员大会 筹备工作就绪,条件成熟,即可向上级工会申请,要求召开会员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申请内容包括:筹建工作情况、召开大会的时间、地点、议程等。 六、召开会员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 召开会员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的申请经上级工会批准后,就可以召开会员大会正式选举工会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由女职工选举。 七、报告选举结果 选举后,应及时向上级工会报送工会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及委员的分工。 八、刻制工会公章 上级工会批复后,为了方便工作,可向市公安局申请刻制“XX市XX县区中(小)学工会委员会的公章。申请报告由上级工会加盖公章附上上级工会批复复印件即可送市公安局审批。 建立工会工作流程图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