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品入库验收制度 一、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方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门诊部的药品入库验收制度。 二、进货、验收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四、购进药品,应当查验供货单位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和 营业执照、所销售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核实销售人员持有的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进药品的合同应明确质量条款。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前方可经营。 五、购进药品时应当索取、留存供货单位的合法票据,并建
2、立购进记录,做到票、账、 货相符。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六、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 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七、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购进药品应当逐批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验 收记录。药品验收记录应当包括药品通用名称、生产厂商、规格、剂型、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进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
3、内容。 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八、每年应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 第二篇: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出入库制度龙坑镇卫生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质量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时应选择已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标准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作为供应商;通过XX省药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网购进药品。供货单位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办理首营,包括药品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药品合格证明:gmp证、药品批文、药品检验合格报告;药品批发企业资质证明: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gsp证。 二、应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资质进行验证。应索取销售人
4、员身份证复印件和供货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 三、应有明确的书面质量条款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四、购进药品应索取合法票据(发票、供货清单),并做到票、帐、货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五、购进药品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六、购进进口药品应同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购进国
5、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应同时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待验收的药品应放在待验区,并在当日内验收完毕。 二、验收药品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逐一进行检查。 1、药品的包装和所附说明书应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2、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响、本卷须知及贮藏条件等。 3、中药饮片及中药材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应标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
6、单位;中药饮片外包装应印有或贴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 4、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有中文注明的药品名称、主要成分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三、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柜台(货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验收合格字样,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药品,应不得入柜台(货架)。 药品保管储存管理制度 一、分类管理。在柜(架)药
7、品应分品种按批号分开堆放。口服、注射、外用药品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分开存放。 二、分区管理。根据药品性质及贮藏要求分常温、阴凉、冷藏区。设置与其开展的诊疗业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并根据药品储存要求逐步做到设置常温库(0-30摄氏度)、阴凉库(不高于20摄氏度)、冷库(柜台)(2-2023摄氏度);药房、药库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药房、药库应配备温湿度检测设备。并认真做好温、湿度记录。发现温、湿度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节。 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医疗用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上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四、
8、药房应做好防尘、防潮、防污染及防虫、防鼠等相应的管理工作。 五、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底垫、货架及避光、通风等药品储存设施,在库药品应堆放整齐,离地距离不小于2023cm,离墙顶、散热器及墙壁距离不少于30cm。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制度 一、质量事故,是指药品管理使用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导致危及人体健康的责任事故。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二、重大质量事故 1.违规购进使用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 2.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入柜(架)。 3.使用药品出现过失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平安或已造成医疗事故的。 三、一般质量事故 1.违反进货程序
9、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四、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在十二小时内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2.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在七日内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书面汇报。 3.一般质量事故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五、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 六、处理事故时,应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原那么,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处方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处方的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标准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平安,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
10、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处方必须有注册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 三、医师开具处方、专业人员调剂处方均应当遵循平安、有效、经济的原那么,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四、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有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天。 五、处方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童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制用纸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注明。 六、处方书写必须符合处方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 药品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药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转并提供依据,以不断提高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gsp认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以确保
11、药品进、存、销、过程中的药品质量信息反响准确顺畅。 二、质量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国家和行业有关质量政策、法令、法规等。 2、医药市场的开展动态及新药的市场动态。 3、经营环节中与质量有关的数据、资料、记录、报表、文件等,包括药品质量,环境质量、效劳质量、工作质量等各个方面。 4、上级质量监督检查发现的与本部门相关的质量信息。 5、其他的药品质量查询、质量反映及质量投诉。 三、质量信息的收集必须准确、及时、实用、经济。 四、建立完善的质量信息反响系统,对异常、突发的质量信息应以书面形式24小时内迅速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反响,确保质量信息及时顺畅传递和准确有效的利用。 五、积极配合
12、、相互协调做好质量信息工作,确保药品质量信息做到及时传递、准确反响。 第三篇:药品入库管理制度药品入库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回来后首先办理入库手续,由才后人员向库房管理员逐件交接。库房管理员要根据采购方案单的工程认真清点多要入库药品的数量,并检查好药品的规格、通用名称、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购货数量、购销价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或在入库登记簿上共同签字确认)。 二、库房管理员需按所购药品名称、供应商、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做好入库登记。 三、库房管理员要对所有库存物品进行登记建账,并定期核查帐实情况,药剂科应当定期盘库
13、。 四、药品入库,要按照不同的种类、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储存。 五、药品数量准确、价格不串。做到账、卡、物、金相符合。 六、精密、易碎及贵重药品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要做到妥善保存。 七、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鼠工作。 八、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 药品出库管理 一、药品出库,请用人应当填写请用申请单,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好出库记录(记载工程与入库登记相同),由领用人签字。 二、药品出库实行“现进现出、推陈出新的原那么,做到保管条件差的先出,包装简易的先出,易变质的先出。 三、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那么发放药品,做到物尽其用。 四、对于相关科室专用物品的领
14、用也须由科室制定出库方案,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好出库记录(记载工程与入库登记相同),由领用人签字。 五、领用人不得进入库房,防止出现过失。 六、药剂科对物品出库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出库物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篇:仓库验收入库制度材料入库、验收、管理及发货管理制度 一、仓库入库 1.采购员完成采购任务,货到厂时应及时通知检验部检验员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其程序具体规定如下:1)认真填写检验通知单,一式三联,并签署。2)供货单位发票(符合国家税务规定)。3)发货明细表。4)产品质量证明书。5)公司领导批准的采购方案。 2. 保管员判明实属本库保管物资后,应对货物及凭证认真检查所收物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当证件完全符合后,按公司物资检验制度规定提请检验部(及有关技术部门)进行质检。 3.如发现所装载的材料与发货明细表或采购方案所记载的内容不相同时,应及时通知采购员进行处理。 4.如发现所装载的材料外观有严重弯曲、锈蚀、变形等异常情况时,应拒绝收货,并通知采购员处理。 二、物资验收 1.检验员质检应根据分管物资的相应国家标准,按不同规定办理。 2.材料入库后,检验员会同保管员按入库单和产品质量证明书对材料名称、规格、材质、数量、重量及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