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一、用车管理 (一)局机关和市企业调查队的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根据需要及要车时间先后和轻重缓急派车。 (二)实行派车登记制度,由办公室主任派车,主任不在,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派车,分管领导不在,由在家的其他局领导派车。每次出车,须对派车人、派车事由、出车时间、乘车人、出车地点、行车里程等进行登记。 (三)现有车辆主要保证局领导工作用车。各科室(队、中心)下县联系工作和到外地或省上开会,原那么上不派车接送;如科室(队、中心)遇特殊工作需用车,在保证局领导xx县级干部工作用车的前提下,可予以安排。 (四)局机关职工因病住院、出院、急诊,可以向单位申请派车,经批准后使用;其
2、他特殊情况经申请批准用车的,油料费(每公里0.50元)和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自负。 (五)局领导工作用车,科室(队、中心)因特殊情况工作用车,一般情况下均需在前一天向局办公室派车人要车,局领导无特殊情况不得直接找驾驶员出车。 (六)未经办公室派车,驾驶员出车,视为私自出车,其费用由驾驶员负担(一律按3元/公里收取费用);如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驾驶员负担,严重的对驾驶员要给予行政处分。 (七)接待用车、全局性重大活动、专项活动用车优先于一般公务用车。 (八)除本单位人员外,其他人员搭便车需经领导同意,否那么出现意外由驾驶员负责。 二、平安管理 (一)办公室负责全体驾驶员的平安管理。定期
3、对驾驶员进行遵章守纪、职业道德教育,定期进行平安情况检查,牢固树立平安第一的思想。 (二)驾驶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交通秩序,谦虚谨慎,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不得随意冲站、抢道、占道或违章停放车辆等,做到车在人在,人离车进库或交人看守。 (三)驾驶员要认真钻研业务,提高驾驶技能。要戒骄戒躁,不开霸王车、赌气车;要坚持中速行驶,准确判断和处理行车途中出现的各种情况,把保护乘车人和行人生命平安作为压倒一切的前提,做到有十分的把握开七分的车,确保行车平安。 (四)驾驶员未经派车人同意,不得将车交其他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交非驾驶员驾驶。否那么,一切责任概由本车驾驶员承担。 (五)严格执
4、行十不准,即。不准疲劳行车;不准酒后行车;不准带病行车;不准赌气行车;不准私事行车;不准教练行车;不准空腹行车;不准违章行车;不准超速行车;不准让权行车。 (六)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随时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做到出车前、行车中、出车后三检查,长途行车前一天须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车辆附件、工具除自然损耗外,造成丧失由本车驾驶员照价赔偿。 (七)增强效劳意识,加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服从单位管理调度。不允许驾车行驶中打 ;不允许送领导到目的地后私自把车开走去办其他事;不允许出差在外领导需用车时而本车驾驶员不在场,要做到随叫随到。无正当理由不出车或临出车时提出修理而影响正常工作的,办公室负责另安
5、排车或租车完成任务,其车费按出租车费计算,由驾驶员承担,并对该驾驶员以旷工论处。 (八)不允许出事故后隐瞒不报,不允许发生事故后与人私了,不允许开空车搭人收钱,不允许向有关部门伸手要钱要物或加油等。 三、维修管理 (一)办公室建立车辆维修保养记录,对车辆行驶里程、维修、换件和事故责任等情况做好登记。 (二)车辆原那么上实行定点维修、定点洗车,驾驶员负责保养、维护所驾驶的车辆。凡属一级保养的小修工程,能自己处理的,由驾驶员完成,并及时向办公室管车人报告。小修和零星换件购置,由驾驶员书面申请,办公室主任审定。二级、三级维修、保养和购置材料,由驾驶员写出书面申请,送办公室主任审查,分管局长审批;大修
6、,除按程序申报审查批准外,办公室委派人监修。未经批准擅自决定修理,扩大修理范围和购置更换汽车材料,由驾驶员承担50%的修购费用(车辆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的除外),各种维修换件一律交回旧件。 (三)加强维修管理,确保维修质量。各种维修实行责任制,驾驶员、监修人员要对修车质量、费用支付负责,严禁敷衍了事、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要从严从重查处。 (四)车辆轮胎原那么上行驶20220公里以上方可更换一套,专车专用,不能与其他车辆交换或转为其他车辆使用。 四、油料管理 (一)汽车所需油料由办公室统一或驾驶员自行购置,办公室负责审核、登记。每月按油耗标准,以有效行驶里程考核单车耗油(凭出车登记表核报,未经派车
7、登记的不计发油耗)。超支油料费用由责任驾驶员自付,节约油料的车辆,按节约数量的50%计发奖金,奖金的计算以当年12月31日油价 折合人民币年终一次性兑现。 (二)耗油标准。对现有车辆按13升/20230公里计算(其中桑塔纳按14升/20230公里计算)。如新购小车,其油耗标准参照现有同类车辆标准执行。行驶2023万公里以上的,可视车况适当调整油耗标准。 (三)小车需更换、添加机油时,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审核,报请领导批准后,凭购油发票报销。 五、奖惩 (一)效劳态度好,保护车辆,服从调度,平安行车,无大小交通事故,无违章行为,年终按300元的标准给予平安奖励。 (二)不服从调度,效劳态度
8、差,不保护车辆,出事故不吸取教训的,扣发平安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严重的要调离驾驶岗位。 (三)应自觉接受交通管理人员检查,如违章驾驶造成的罚款由驾驶员自负。 (四)车辆发生负全部和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并且经济损失在8000元以上或伤者在2人以上的,其驾驶员一律停车检讨,并根据检讨程度,决定是否恢复驾车或给予处分。负全部责任者,驾驶员承担本单位经济损失的20%;负主要责任者,驾驶员承担本单位经济损失的15%,负次要责任者,驾驶员承担本单位经济损失的52023%。 (五)驾驶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做好出车准备。凡因工作派车驾驶员通讯不通的,一次扣驾驶员现金50元。不按时把车
9、开到指定地点等候,误时一次扣奖金2023元50元;领导在进行公务时,驾驶员就地守候,未经同意随意离开而影响领导正常工作的,一次扣奖金202350元。因驾驶员的原因造成重大接待和重要工作失误,取消该驾驶员评选先进和领取平安奖的资格,并追究其过错。 六、其他 (一)出车补助。驾驶员出车补助,以车辆行驶里程表为主要依据。每公里补助0.2023元(出差补助费)。每月报销一次(次月7日前)。 (二)劳保用品。由局办公室统一购置,毛巾每季度1条,线手套每月1双,肥皂每月1块,墨镜每年1副(20230元之内)。 (三)洗车费每车每月不超过50元,过桥过路费按出车登记逐月填报。 (四)本局车辆一般不外借,在保证本单位用车需要的前提下,友好单位确需借车的按2元/公里计收油料费和相关费用,需等候的,驾驶员凭办公室通知和车费收据出车。 (五)驾驶员无出车任务时,按时到办公室,协助做好后勤及其他有关工作。因事外出,需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因长途驾驶后需休息,需事先报告,征得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否那么,视为旷工。 (六)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局领导审定。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