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职院校非专业型学生社团导师制度问题与对策探析【摘 要】随着素质教育的不断推进,各高职院校逐步推进学生社团导师制管理模式。但在推进的进程中出现了社团导师规章制度不完善、聘用程序混乱、导师指导能力及指导力度有限等,致使社团导师制管理模式的作用没有发挥到最大成效。文章就如何完善非专业型学生社团导师制模式的管理与建设,如何激发高职院校社团导师制的最大作用提出了明确的见解,可促使高职院校学生社团可持续开展。【关键词】学生社团;非专业型社团;导师制度高职院校学生社团是经高校团委批准成立,并在校团委的指导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下,由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效劳为要求,积极在
2、校内、校外开展文化、体育、公益等一系列活动,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学生综合素质。随着社会经济的开展、素质教育的逐步推进,各高校学生社团数量、会员数量出现蔚为大观的景象。但繁荣的背后折射出一些问题,例如社团导师的规章制度、指导能力、指导力度等有待考察。导致许多社团开展的活动脱离老师的指导、社团主要负责人实行摸着石头过河的开展模式,最终难逃厄运,犹如昙花一现消失在学生们的视野中。因此如何最大限度的发挥社团导师的作用,如何正确引导非专业型学生社团可持续开展成为各高校共青团工作的重中之重。一、相关概念的界定导师制是一种教育制度,与学分制、班建制同为三大教育模式;国外牛津大学在十九世纪最早实行导师制
3、。导师制是一种新型的教育教学制度,目前国内各高校都在探索研究在本校领域成立导师制的管理模式,例如本科导师。导师身兼重任,不仅要做到与学生联系密切,始终以学生的利益为出发点,时刻关心和指导学生的学习、生活等;还要对学生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到达全方位育人,不断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目前,绝大多数高职院校对学生社团实行导师制的管理模式,以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对各非专业型学生社团配备专业导师,例如该校工商管理系雷平老师指导的营销协会开展成绩显著,一度成为该校品牌社团。非专业型社团是指各高职院校除学术型社团外,将兴趣爱好型、公益效劳型、体育竞技型、文化地域型等的社团统一划分为非专业型社团。非专业型社团
4、所涉及的社团种类多,会员基数较大,但又由于其专业性不强,往往被高职院校所忽略,而采取该类社团自行开展的模式。二、高职院校学生社团导师的现存问题本文采用实地调查问卷的方法:2023年10月20日,调查对象:参加广州市青年社团文化节开幕式暨学生社团嘉年华活动到场的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科贸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的品牌社团,调查地点:广州大学城,调查200人,共发放调查问卷200份,实际回收有效问卷185份,有效回收率为92.5%。通过现场实地调查的方式以便更好的了解目前高职院校学生社团导师运行的现状。通过对问卷的分析,得出参与调查人员的自然情况:男性为79人,比例为39.5%
5、;女性为121人,比例为60.5%,此外,大一人数19人,比例为9.5%;大二为104人,比例为52%;大三为56人,比例为28%;大四位21人,比例为10.5%。如图1所示:据调查:(一)33%的被调查者认为所在高校社团导师制度不够完善,尚未对社团导师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未明确导师的责任和义务,导致社团内部混乱,社团开展前景令人堪忧(二)25%的被调查者认为所在高校社团导师的指导力度较低,现在的导师往往因职称评定等学术压力,加之未给社团导师提供一定的资金报酬,出现导师的积极性不高,无心指导社团。(三)23%被调查者认为所在高校社团的导师责任心较差,社团导师往往是挂着指导的头衔名义,与社团主要负
6、责人联系不紧密,甚至出现本社团的指导老师经常缺席该社团内部的重大活动,更无法谈指导。(四)19%被调查者认为所在高校的社团导师指导能力、指导水平有限,不能对社团进行正确的指引,导致局部社团开展滞后,面临着被淘汰的困境。三、高职院校社团导师现存问题的探析(一)高职院校领导、指导老师的重视程度高校领导、指导老师对社团可持续开展的重视程度不高,并未及时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导致现有的规章制度完全不能适应高校的社团开展。各高校虽已引进社团导师制管理模式,实行导师聘用制,但一直未在规章制度上给予完善。随着我国素质教育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学生认识到仅限于课本的专业知识是很难适应经济快速开展的前提下社会对多
7、元化人才的需求,尤其是高职院校。为此,大学生们踊跃参加高校社团希望通过社团活动能够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和拓宽视野,努力成为应用型人才。但高校领导、社团导师认为学生社团活动应让学生自行组织,自行开展,不应过多干预;却忽略了社团的开展需要以高校完善的规章制度、经费,场地设施等硬件设施为依托。(二)社团导师的聘用程序较混乱目前高职院校并未形成一套严格的聘用体系,包括指导老师聘用资格条件的限定,工作能力水平的考察等。而据调查了解,各高职院校非专业型社团导师的来源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一种是社团主要负责人在社团成立之初,考虑到社团的自身开展需要,自行寻找有意愿担任该社团的指导老师,并未充分考虑该老师是否有能
8、力担任。一种是考虑到高校领导具有强大的社会资源、能够为学生社团活动开展提供大力支持,从而聘请本系院领导担任该社团指导老师;另一种是聘请校外的老师担任本社团的指导老师。因此毋庸置疑的是这样遴选出来的指导老师的水平、能力等各方面参差不齐,有待进一步考察。(三)高校内部并未形成完善的社团导师的奖励机制目前,许多高职院校给社团导师提供的经济报酬较低或者是未提供任何经济报酬,而是社团导师一味的付出,此时无法调动导师的积极性、从而导致导师的指导力度有限、导师的责任心较差。现在许多高职院校的社团导师挂着头衔,无心指导社团,一心只顾自己的科研等;甚至出现本社团内部举办的活动该指导老师会因事推辞而不出席,情况严重者出现社团导师从未指导过该社团。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