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XX年发布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 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 。随着经济的开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大量土地被征用,必然导致大规模失地农民以及相应问题的产生,因此针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刻不容缓。本文分析了现阶段失地农民存在的问题,论述了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和必然性,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根本思路。 关键词:城市化;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对策 随着城镇化的开展,必然大规模征用农民的土地,使越来越多的农民正在或即将失去土地。如果征用土地与农民市民化同步开展,农民在失去土地的同时能及时被纳入城镇体系,享有市民的各种权利,失地农民就不会形成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但实际情况却不
2、是如此,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失去土地的同时,却成为一个介于农民和市民之间的特殊群体-“三无人员(上班无岗、种田无地、低保无份)。失地农民问题已成为我国城市进程化进程中令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的一个问题,因此研究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成为推进城镇化过程中一项紧迫任务。 一、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1.安置方式单一,征地补偿偏低,政府“低征高卖,农民享受不到土地增值带来的好处。土地巨额差价刺激政府官员寻租,滋生腐败。我国实行征地补偿方法,补偿费虽然在每个地区存在一些差异,但从整体看,现金形式的补偿标准仅在每亩1.5-3万元之间。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补偿由三局部组成:一是土地补偿费,按
3、每亩土地前3年农业的平均产值的6-2023倍来计算;二是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本钱或市价补偿;三是对劳动力安置补偿费,按每亩土地前3年农业的平均产值的4-6倍来计算。在实践中,按法定标准算出来的补偿标准太低,不能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在畸形政绩观驱使下,利用现行征地制度的缺乏和其掌管征地的主导权,把土地当作第二财政,以地生财,出现了低征高卖现象,而农村的土地所有者并没有分享到土地出让后的增值。 2.征地补偿金分配被层层截留,村级留用管理不标准。土地征用过程中,土地收益为土地的所有权及使用收益权,因此这局部收益应该在失去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的产权主体之间进行分配。但有些县
4、乡政府也参与补偿收益的分配,使得 农民获得的补偿收益减少。留村的补偿费用份额较大,但缺乏严格的监督管理机 制,使一些村干部任意霍霍,不当的使用和管理使得农民的所得进一步减少。据 国家有关资料统计,被征土地征用费的收益分配比例为:地方政府占20%-30%, 企业占40%-50%,村级组织占25%-30%,农民仅占5%-2023%。 3.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比较突出。失地农民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偏低, 就业难问题比较突出。许多农民因征地从农业转产后,只要从事一些技术要求低 的体力劳动。随着经济的开展,劳动力市场由单纯的体力型向专业型、技能型逐 步转变,低素质的失地农民就业难度大。同时,由于政府的社
5、会保障制度和就业 制度的短缺,导致不少农民失业失地。失地农民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得 不到妥善解决,生存风险极大。 4.局部失地农民丧失了根本的“国民待遇。大量农民失地失业,使其成为 典型的弱势群体,丧失了根本的“国民待遇。一是他们失去了土地,不再是原 来意义上的农民,没了土地这个根本的生活保障;二是失地农民并未成为真正的 城镇居民,因为他们失地后没有稳定的工作,也没有被纳入城镇社会保障范畴, 尤其是我国二元体制的存在,不能与城镇居民一视同仁。 二、构建失地农民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1.有利于减少征地矛盾和纠纷,促进各项政策落实。近年来,由征地引发的 矛盾和冲突不断出现,很多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6、得不到保护,进而导致失地农民 与政府、开发商之间矛盾加深,纠纷不断,形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建立失 地农民保险制度,切实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征地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 公开,减少矛盾就封的产生,促进政府各项政策的落实。 2.为失地农民建立社会保障,是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突破口。长期以 来,由于我国城乡二元分割的现实状况,农民一直未被纳入社会保险制之中,客 观上造成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开展的不均衡。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开展、推进城乡一 体化的总体要求,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为失地农民提供不同的制度安排, 将失地农民逐步平稳的吸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消除城乡人员两种身份制度的差 别,使失地农民
7、拥有与城市人口平等的开展时机和享受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促 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3.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是城乡协调开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的必然要求。在“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开展的根本问题,成 为政府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助于缩小城 乡差异,促进城乡协调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 三、针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随着经济的开展,农村走向城镇化是必然趋势,但在这个过程中,决不能牺 牲农民的利益,必须给他们根本的社会保障,使其也能享受到开展带来的成果和 利益。因此,针对失地农民社保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以下几个
8、解决对策。 1.改进补偿方式,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制度。为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征地补偿必须在确认农民集体土地财产权利的根底上,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以 市场的价值为根底,按市场经济规律进行补偿。社会保障基金是建立社会保障制 度的关键和核心,其资金主要来源于所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可由政府、集体和 个人三番反共同出资来承担该基金的筹集。同时,由国家劳动部门设立专门的社 会保障基金账户。 2.改革土地征用制度,切实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按照现行的土地征用 制度,农用土地再转为城市建设用地前必须先征为国有,具有强制性和垄断性。 政府通常以很低的土地补偿费将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在以市场价格将土地转
9、让出去,从中获取丰厚的经济利益,而失地农民却不能享受到利益分配,使农民 的权益受到严重损坏。因此,必须改革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维护农民在土地征 用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应该坚持征地收益分配向农民倾斜的原那么,让失地农民拿 大头,政府的中头,集体拿小头,这样不仅可以有效的解决征地产生的矛盾,保 护农民的利益,而且可以和谐干群关系,为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奠定良好 的根底。 3.促进失地农民再就业,增强其养老保障能力。重新就业是改善失地农民家 庭经济状况的根本途径。然而,在以技术知识为重的今天,失地农民由于文化水 平低,缺乏在城市谋生的技能,且他们市场意识浅薄,缺乏资金积累。在促进失 地农民在就业的
10、过程中,当地政府应为失地农民提供受教育和培训时机,一个有 效的措施就是建立再就业培训基金。 4.分层次、分重点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现阶段,失地农民的社会保 障制度建设可以先从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本养老和根本医疗社会保险 制度建设入手,待经济开展到一定程度后再开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救济、 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等其他内容,为失地农民提供适度的社会保障替代模式,充 分发挥社会保障在经济开展和社会稳定方面的“稳定器、“平安网作用,对解 决失地农民问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李一平.失地农民根本生活保障制度:浙江的证据j.改革,2023,(5). 2王敏,杨宇霞.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研究.重庆社会科学.2023 3鲍海君,吴次方.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j.管理世界,2022. 4蒋和胜,涂文明.解决城市进程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问题需要新思路j.农村经济,2023,(02). 5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制度建设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22,(1). 第8页 共8页